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中国山亭
开放的山亭欢迎您!
 
css菜单演示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 山政办发 >> 新闻正文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闻来源:    2008-9-29 14:10:29   浏览次数:
 

 

 

山政办发〔200842

━━━━━━━━━━━━━━━━━━━━━━━━━━━━━━━━━━━━━━━━━━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新刻制“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山亭区创建省级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二枚,自公布之日起启用。

 

   

 

 

二○○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印章   启用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929日印

新闻作者: 责任编辑: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字体: 】【打印】 【关闭
 
■ 相关连接

·关于印发《山亭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成立山亭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及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成立110kV云峰输变电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做好防震减灾“三网一员”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调整山亭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成员的通知
·关于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关于成立三星希望小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热点新闻

-- 给编辑写信
返回首页 |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主办 枣庄市山亭区信息中心承办
建议IE6.0以上 1024X768分辨率以上浏览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