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政办发〔2008〕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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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新刻制“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山亭区创建省级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二枚,自公布之日起启用。
二○○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印章 启用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9月29日印
·关于印发《山亭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成立山亭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及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成立110kV云峰输变电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做好防震减灾“三网一员”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调整山亭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成员的通知·关于启用新印章的通知·关于成立三星希望小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