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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山亭区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

闻来源:    2008-11-10 9:25:16   浏览次数:
 

 

 

山政办发[20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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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山亭区迎峰度冬

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迎峰度冬用电工作,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有序用电,落实错峰、避峰、限电措施,更好地保障电力供应,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省经贸委、济南电监办、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电力生产与供应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明〔2008169号)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关于做好2008年迎峰度冬有序用电工作的通知》(鲁电集团营销[2008]451号)要求,区政府制订了《2008年山亭区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全区电力安全和有序供应。

 

 

00八年十一月十日

 

 

2008年山亭区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积极推进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实施有序用电,优先保障重点用户电力供应,着力压缩产能过剩、低附加值和落后生产能力企业的电力需求,加强电网调度,缓解电力供需矛盾,确保山亭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二、主要原则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节能降耗的各项决策部署,正确认识和处理节能减排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系,把电力需求侧管理、开展节约用电、有序用电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2、坚持“有保有限”,大力开展节约用电。优先保障城市居民生活、医院、学校、金融机构、供水供热、农业生产、广播、电信、抗震救灾物资生产企业等等涉及公众利益和重大安全的重要用户正常用电需求。

3、把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淘汰落后生产力作为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着力压缩高耗能、高排放和落后企业的电力需求,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4、根据市经贸委和市供电公司下达的用电负荷指标,科学合理安排电力生产,以电力供应能力确定实施科学有序用电方案等级。有序用电坚持分级实施、稳步推进,做好错峰轮休和避峰工作,保障全市电网安全和电力有序供应,维护经济社会稳定。

5、坚持“以煤定电、以电定用、有序用电、节约用电”、“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

三、具体措施

根据电力供应形势,确定在迎峰度冬期间电力负荷紧张时期全区错峰、避峰、限电方案如下:

1、开展全社会节约用电宣传活动。

通过区电视台、区广播电台、手机短信等媒体,广泛宣传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消耗等节俭精神,全员参与到节约用电活动中去,提高电能的社会价值。

2、减少办公用电负荷,支持企业发展。

鼓励各单位减少办公用电所占比例,杜绝使用高耗能电力取暖设备,随时关闭不用的用电设备,不开或少开城市路灯、光亮工程、霓虹灯等照明负荷,为节约用电起到表率示范作用。

3、开展企业错峰轮休、避峰生产的有序用电方案。

1)对各大企业(装机容量500KVA及以上),要按照制订的“六级”限额有序用电,严格执行每日“六轮”避峰方案(见附件2)。

2)对中小企业(装机容量500KVA以下),实行按区域每周轮休生产(见附件1),以错开同时生产造成的负荷紧张,实现均衡用电。其中:星期一为北庄镇、凫城乡、徐庄镇的37家企业轮休;星期二为城头镇的151家企业轮休;星期三为店子镇、区直的44家企业轮休;星期四为冯卯镇的67家企业轮休;星期五为桑村镇的80家企业轮休;星期六为山城街道的39家企业轮休;星期日为水泉镇、西集镇的33家企业轮休。轮休期间要求轮休企业在保留保安负荷情况下,全天停产(时间为0002400)。

3)对有序用电期间新投产企业,自其送电之日起,装机容量500KVA及以上的一律纳入避峰方案第四轮执行;装机容量500KVA以下的纳入所在乡镇轮休方案中执行。

4)在供电负荷特别紧急时,启用《山亭电网限荷拉路序位》(见附件3),确保电网安全。

5)对在有序用电工作中,严格执行下达的操作方案的企业,可以在电网负荷宽松的情况下优先增加用电负荷;对不认真执行下达的操作方案,经检查存在违约使用和超过规定容量用电的企业,可以扣减其用电负荷或增加错峰轮休时间;对拒不执行有序用电方案的企业可以停止其用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开展节约用电,保障电力有序供应,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稳定,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顾全大局,优化电能消费结构,把有限的电能资源用在最关键地方。

2、严格执行有序用电。区经贸局、供电部要根据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网供负荷与电量限额,严格按照已批复确定的限电序位对用户实施限电,确保本区域的网供负荷、电量指标控制在要求范围之内。

3、电力用户应根据有序用电方案,科学合理安排生产班次和轮休,实施错峰、避峰。用户必须顾全大局,严格执行和服从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限电指令,确保全区电力的有序供应与使用。对不执行电力调度和限电指令的用户,供电部门可按有关程序采取强制限电措施。

4、供电部门要加强对电网、重载设备的运行监视,做好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措施,完善事故应急机制,提高事故处理能力,确保第一时间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供电。要积极做好电网负荷的调峰、错峰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用电需求。

5、有关单位要依据本方案提出有序用电工作措施,按照职责分工,抓紧研究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加强动态监测和预测,确保有序用电措施落实。发生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主题词:能源    电力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有关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111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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