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首家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在枣庄市山亭区成立 中国山亭
开放的山亭欢迎您!
 
css菜单演示

 

 

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动态 >> 部门 >> 新闻正文
山东省首家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在枣庄市山亭区成立

闻来源:区经管局    2008-7-18 14:49:08   浏览次数:
 
    7月18日,全省首家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枣庄市山亭区全崮山土地流转合作社在区工商局登记注册,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的成立,为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有效实现形式、促进农民增收,开辟了一条新路,标志着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了多形式、多渠道发展的新阶段。
    枣庄市山亭区全崮山土地流转合作社坐落在徐庄镇柿行村,由徐庄镇土山村、柿行村两村农民自愿联合,以土地入社形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而依法成立的一种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农民以户为单位,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社,把自家经营的土地、果园全部交于合作社管理经营,年底享受销售农产品利润及分红。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截至目前,该社已发展入社农户280户,入社土地1722.3亩,其中板栗园972亩,花椒园386.7亩,桃园139.2亩,核桃园102.5亩,种粮耕地121.9亩,该合作社制订了规范的章程,成立了理事会、监事会,建立了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从组织制度上保证了合作社依法规范运作,最大限度维护入社农户的合法权益。
    全崮山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的成立不仅能够有效地解决农民外出务工与种地之间的矛盾,而且能够促进当地农业结构调整,使农村土地实现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同时也能够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新闻作者: 责任编辑:张贯峰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字体: 】【打印】 【关闭
 
■ 相关连接

·山亭区8月份又新增13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山亭区又有两项科研成果获2008年度枣庄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全区科技工作座谈会成功召开
·山东省首家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在枣庄市山亭区成立
·区农业局四项措施确保夏粮丰产丰收
·我区精细化管理推进城市规范化建设
·我区提前完成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区外经贸局强化“四抓”促招商





热点新闻

-- 给编辑写信
返回首页 |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主办 枣庄市山亭区信息中心承办
建议IE6.0以上 1024X768分辨率以上浏览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