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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政发[2008]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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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2008年度区定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制,全面加快项目建设,确保一批建设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发挥效益,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区政府研究确定了58个投资额过1000万元的建设项目作为2008年区定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推进,总投资66.03亿元,年内完成投资26.17亿元。
对区定重点建设项目,区政府将实行专项督查、动态管理和风险抵押金等制度,逐月调度、通报进展情况,定期对项目库进行充实调整,年终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搞好协调服务,努力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将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工程形象进度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等,明确专人于每月4日前报区重点项目办公室汇总,以便区委、区政府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附:2008年度区定重点项目表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工业 重点项目 通知
抄送:区委有关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25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