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加强价格监测。定期对辖区内小型加工业户、集贸市场、商店、超市的食用油零售价格进行监测,掌握价格波动变化,预测价格走势,及时调查分析解决可能引起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二是加强市场督查。重点检查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价格行为,严肃查处经营者相互串通、合谋涨价的行为;严肃查处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的行为;严肃查处经营者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变相提高价格的欺诈行为;积极开展调研工作,了解食用植物油生产、流通、成本等情况,严肃查处商品价格超过成本增加的合理幅度的价格违法行为。三是实行价格备案制度。设立汇源超市、贵诚超市、鑫源超市、盈泰食品连锁店及新城市场等15个监测点,规定凡一次调高价格达到4%以上,或者1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6%以上,或者3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10%以上,需在价格调整后24小时内申报备案。四是建立货源供应储备制度。摸底排查辖区范围内食用油加工零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做好食用油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及零售企业的产销衔接工作;引导生产经营业户,加强采购调运,充实必要的库存,确保市场货源充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