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山政办发
山政办发[2009]76号
关于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机构调整情况,新刻制“山亭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印章一枚,自公布之日起启用。同时,原“枣庄市山亭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枣庄市山亭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印章停止使用。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印章 启用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2月1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