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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允许申请变更的内容
发布日期:2009-04-20浏览次数:字号:[ ]
允许申请变更的内容

1、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2、更换发动机或改变燃料种类的;

3,更换同型号车身或车架的;

4、因质量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5、机动车所有人姓名或者单位的名称改变的;

6、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机构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迁出(入)车辆管理机构管辖区域的;

7、机动车使用性质改变的。

(如有前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当提交机动车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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