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1、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的罚款;
2、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5万元的罚款;
3、违法所得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处20万元的罚款;
4、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处30万元的罚款;
5、违法所得100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处40万元的罚款;
处罚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转让的,依照本标准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