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公民
办事指南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发放管理规范》,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凡依法登记结婚,自愿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生育前,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到相应的乡镇(街道)计生部门进行登记,并如实申明双方的婚、孕、育情况,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需提交的证件及证明材料:
1、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2、夫妻二寸近期合影照片一张
3、夫妻一方户籍为山东省外的,需提交户籍地镇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本人婚育及是否抱养过孩子等情况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