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秀水    林海果园 —— 山东·山亭欢迎您
中共山亭区委山亭区人大山亭区人民政府山亭区政协中共山亭区纪委
 
住 房
交 通
医 疗
文 化
儿 童
消 费
福 利
老 年
计 生
教 育
兵 役
就 业
社 保
工 商
税 务
公 安
法 律
宗 教
丧 葬
广 电
通 讯
婚 姻
户 籍
出入境
残疾人
公用事业
移动营业厅
其 他
便民服务
列车时刻查询
天气预报
物流快递查询
万年历
移动话费查询
 
首页
> 服务大厅 > 面向公民 > 兵 役 > 政策咨询
 
士官晋升军衔级别其工资发放
发布日期:2009-07-13浏览次数:字号:[ ]
士官晋升军衔级别其工资发放

  士官晋升军衔级别的,从下达命令或者命令规定起算时间的当月起,在现军衔级别工资标准对应所晋升军衔级别相同工资标准基础上增加一个工资档次;低于所晋升军衔级别最低工资标准的,进入最低标准。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主办 枣庄市山亭区信息中心承办

建议IE6.0以上 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网站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