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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扣除工资后的工资余额能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扣除工资后的工资余额能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答: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经济损失需要赔偿的,企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但扣除后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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