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1、负责办理的部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
2、办理对象:具有本市常驻户口,年龄未满60周岁的居民及乡镇企业职工。
3、办理依据:《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民办发[1992]2号)
4、办理程序:
(1)参保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一寸彩照1张。
(2)确定缴费档次,填写缴费明细表。
(3)工作人员填写交款单,参保人凭交款单交费。
(4)建立个人账户,并输入缴费信息。
(5)开缴费发票并发放缴费证。
5、法定办理时限:无
6、承诺办理时限:材料齐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7、法定收费或处罚标准:不收费
8、承诺收费或处罚的最高标准:不收费
9、负责受理投诉的部门名称和联系电话:劳动保障局办公室,电话:8811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