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政办发[2010]34号
关于贯彻落实枣政办发[2010]32号文件
切实做好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做好迎接土地例行督察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土地督察的评估验收,根据《枣庄市2010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枣政办发[2010]32号)的通知精神,区政府结合全区工作实际,提出三点意见,各有关单位要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这次土地例行督察,采用卫星遥感图片和GPS技术等科技手段,通过天上看、地上查、资料审等全方位、立体化方式,对督察区域内一个地区某时间段内的土地审批、供应和新增建设用地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对存在主要问题予以查处纠正,并依据15号令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问责。重点督察卫片执法检查、耕地保护、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和利用、土地调控政策执行、税费收缴使用和信访反映问题七个方面的内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特别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这次例行督察,充分认识做好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迎接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事关全局的紧迫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做到认识再提高,措施再细化,任务再落实,力度再加大,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迅速行动,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要明确任务,积极准备,进一步抓好2009年度卫片土地执法检查整改工作。
(一)逐级落实整改责任。今年是国家依据卫片检查结果正式实施问责的第一年,我区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形势不容乐观,各级必须头脑清醒,彻底打消侥幸心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感性,切实抓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明确分工,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坚决拆除违法占地建筑,坚决纠正违法占地行为,高标准抓好复耕整改,压降违法占用耕地比例。
(二)全面加快整改进度。当前正处在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关键时刻,各乡镇(街道)务必咬紧牙关、态度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全力推进整改。公安、监察、国土、法院等部门要加强联动,严肃查处违法用地案件,对符合立案标准的违法用地,要全部立案查处,确保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控新的违法用地。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承担起卫片执法整改的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好属地管辖作用,采取治本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始终保持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发现一起,及时处理一起,切实把违法占地解决在萌芽状态,严防新的违法用地发生。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抓紧梳理、排查,认真完成汇报材料、报表、违法案件查处案卷和台帐等资料,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类资料齐全、规范、完整、准确,高质量、高标准准备好检查资料,随时迎接上级督察。
三、落实责任,确保顺利通过例行督察
为加强对2010年土地例行督查工作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李红民区长任组长的区2010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甘以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要尽快安排部署,迅速行动,一把手亲自研究落实,分管领导靠上抓,及时协调解决土地例行督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区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面落实好省政府通知精神和济南督察局提出的要求,针对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严格的土地管理和保护耕地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全区土地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附件:
1、山亭区2010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枣庄市2010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
二○一○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1:
山亭区2010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红民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王家云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山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马宏伟 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张树国 山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区建设局局长
成 员:李 勇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韩建斗 区纪委常委、副书记
陈忠科 区发改局局长
甘以诺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韩西荣 区财政局局长
牛逸群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事局局长
韩邦平 山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
贾广灿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董振宝 区外经贸(招商)局局长
郭长友 区农业局局长
陈增军 区畜牧兽医局局长
董宝玉 区广电局局长
王绪刚 区规划分局局长
王 军 区工商分局局长
付清文 区法院副院长
查继清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书胜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史为国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孙中川 北庄镇党委书记
刘庆东 山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洪斌 西集镇镇长
刘春岭 桑村镇镇长
齐 健 城头镇镇长
褚福涛 冯卯镇镇长
张瑞刚 店子镇镇长
唐永平 水泉镇镇长
周升民 徐庄镇镇长
褚宏丽 凫城乡乡长
主题词:土地督查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有关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