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在制定中,为保证公众参与权利,现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凡在枣庄市山亭区行政区划范围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均可提出与规定相关的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寄送至山亭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也可以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吕显军
单 位:山亭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
地 址:枣庄市山亭区府前西路
联系电话:0632-8028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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