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3-00096
- 主题分类: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山亭区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2月1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2月11日
- 标 题:【办事指南】2023年度山亭区民政局孤儿事项办事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办事指南】2023年度山亭区民政局孤儿事项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枣庄市社会救助办法》
二.申请条件
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镇街审核、审批—区民政局备案—发放资金
四.申请材料
(1)填写孤儿申请表,儿童近期一寸照片三张;
(2)签订监护协议;(监护人应能正常履行监护责任)
(3)儿童本人身份证及户口页原件(能体现儿童与父母亲属关系的户口页)、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4)父母双方死亡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宣告死亡的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文书;
(5)以儿童本人名义开户的一本通/一卡通原件。(一本通或一卡通指农商银行办理的专用发放资金的账户)
五.保障标准
每人每月1800元/月,不享受低保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
六.办理途径
镇街民政救助服务窗口、“爱山东”APP。
七.咨询电话
镇街 |
电话 |
山城街道 |
8812519 |
西集镇 |
8519033 |
桑村镇 |
8619679 |
城头镇 |
8788202 |
冯卯镇 |
8419646 |
店子镇 |
6870279 |
水泉镇 |
8760921 |
徐庄镇 |
8455138 |
北庄镇 |
8911339 |
凫城镇 |
8572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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