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3-00011
- 主题分类: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发布机构:山亭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2月0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2月02日
- 标 题:山亭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山亭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山农法字〔2023〕1号 签发人:张开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山亭区农业农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全面加强农业领域法制建设,严格执法,深入普法,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强化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意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积极主动,全面依法行政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明确负责事项。经过多次梳理调整,确定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452项,其中包括:行政许可29项、行政处罚301项、行政强制2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39项、行政确认8项、行政奖励7项、其他权力19项、公共服务27项;其中21项行政审批依申请事项编制了服务指南、业务手册、审批权限目录、零基础模板等一系列佐证材料,并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农业农村局窗口办理,专人受理,按时限办结。二是优化服务。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区政府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要求,对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等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减轻企业办事负担;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等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对设定了许可证件有效期限的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延长许可证有效期限,方便企业持续经营,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措施,在全省范围内优化涉企经营事项的审批服务。编制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及“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三是精准定向赋权审批不出镇。13项调整至乡村振兴示范镇、特色镇的区级实施行政权力事项中,我局下放实质性审核权事项1项,并加强对“双十镇”的业务指导及监管指导。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开展“审批不出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登记两个事项定为试点事项,真正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做到“镇内事镇内办”。
(二)坚持依法决策,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按要求出台普法文件。为进一步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普法责任,按要求制定出台了《全区农业农村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山亭区农业农村局法制宣传教育实施规划》(2021-2025年),为我区农业农村系统今后5年的普法宣传活动确定了基本原则和框架。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群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加强涉农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检查。相继开展了护奥运保春耕、生猪屠宰、畜牧兽医、非法捕鱼、种子执法年等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破坏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对执法检查、监督抽查、群众举报等各种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罚一起,做到违法必查、查必到底。同时,建立健全工作协同制度,强化部门横向沟通,加强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畅通情况通报和案情会商渠道,发挥联合执法作用。 今年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及内部检查3次,涉及种子、农药、化肥、农产品安全、渔业、植物检疫等事项,检查经营主体119家。与市公安局联合开展执法检查1次,加强联合执法工作衔接,增强执法打击力度。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农业综合执法,注重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的重要地位。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制度,定期清理和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健全执法人员退出机制,组织单位执法人员按时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年内组织了多次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网培训班,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并出台了《关于推行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和3个配套的实施细则,以及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和案卷管理制度等有关管理制度等,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强化事后公开。将案件信息在山亭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公开公示, 真正实现阳光执法,阳光办案。
(四)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着重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重点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农业农村系统干部群众的必备课题,推动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冲锋在前、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铸就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通过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书籍刊物、报纸文章、短视频等多种学习手段,充分在农业农村事业中宣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二是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月、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开展学法活动,推动工作人员经常性学法用法不断深入。采取网络培训、现场旁听、集中培训等形式,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职工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组织实施执法人员能力提升行动,组织开展执法技能竞赛、执法大练兵、执法大比武等活动,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的执法队伍。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制定《山亭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推动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求,促进农民群众法治素养明显提升,乡村法治环境明显改善,乡村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二是组织开展山亭区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实地评估随机抽考工作,通过每周一执法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时间,组织好学习内容,侧重于《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点。三是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反有组织犯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培训、“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等系列宣传活动,使广大农民群众对“三农”领域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提升了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四是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制定并下发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由各镇街和局属相关单位落实。各镇街审核村级推荐的学法用法示范户,将审核合格后的示范户报送至我局,我局与区司法局进行联合确认后,进行学法用法示范户的确认并登记造册,初步认定138户学法用法示范户。
(六)行政监督制约科学有效。
一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22年,完成人大建议办理7件,其中主办5件、协办2件,主要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现代化、豆制品产业发展、高效农业等方面。完成政协提案办理20件,其中主办13件、协办7件,主要涉及甘薯产业、乡村振兴、樱桃产业、豆制品产业、美丽乡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二是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制度。持续增强依法行政自觉性,理顺行政机关与群众之间的关系,有效化解行政机关与群众之间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今年以来,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三是及时公开政务信息。2022年我局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2条,主要公开内容包括: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农业生产发展情况信息、惠农政策补贴、人大政协提案答复内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行政处罚案件等,做到了主动公开、应公开尽公开,实现政务公开“量”与“质”双提升,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知情权。
(七)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是发挥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功能。组织工作人员多次利用摆摊设点、悬挂横幅等方式,通过免费法律咨询、以案释法、有奖知识问答、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就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合同签订、用工用人、房屋租赁、设施农业用地等相关法律法规问题进行了科普答疑,引导乡村干部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推动乡村法治环境持续优化。二是构建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坚持源头预防,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排查,对本系统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问题进行拉网式、兜底式排查摸底,全面掌握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研究,制定整治措施、化解办法,组织调解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门力量,联合相关部门合力化解,切实做到整治、化解工作措施到位,确保不失控、不漏管、不发生极端案事件。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学习深度有待提升。虽然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但是存在为了完成法治学习任务而被动学习的现象,没有真正做到积极主动学习。党组班子在工作中运用法治理念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工作思路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对部分法律法规的学习,存在浅尝辄止的现象,在运用上不够灵活。
(二)普法宣传活动形式单一。按照年度普法计划和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但是宣传活动主要采取发单页、悬挂横幅、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进行,“以案释法”力度不够,法律条文讲解不够细致、不便理解,宣传面相对较窄,创新性的宣传活动不够。
(三)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有待增强。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三项制度”的实施力度不够,执法全过程记录、文字记录、音像资料的保管、制作入卷等方面规范性还需持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专业知识不够强。对取消下放后的行政审批事项跟踪落实和后续监管不够,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不完善。监管执法人员较少,对监管队伍的专业性、技术性能力培训还有待加强。集中开展行政执法的次数较少,范围较小,且未形成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执法监督格局,落实问责惩处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不懈学习法治思想,提高法治和依法行政能力。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折不扣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坚持将《乡村振兴促进法》《民法典》《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集中学习等活动的学习内容,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内涵、精髓要义,提升自己和全局干部职工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能力。全年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2次、机关每周一集体学习30余次,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等法治宣传活动25余次,发放农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8500余份。
(二)坚持依法推进工作落实,助推农业农村工作取得新成效。我区创成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全省10个、全市唯一;环岩马湖-朱山流域示范区被认定为首批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新建高标准农田1万亩,粮食播种面积44.26万亩。新建改造果品基地1万亩,培育规模养殖场6家,新创全国畜禽屠宰质量标准创新中心健康肉试验示范基地1家、省级畜禽屠宰标准化企业1家、市级美丽生态养殖场5家。实施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等11个重点项目建设,新签约项目5个、开工项目3个、建成投产1个。新增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3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4家、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处。新创“三品一标”7个、省市知名农产品品牌5个,山亭火樱桃入选2022年度受市场欢迎的樱桃区域公用品牌20强,火樱桃基地创成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建设美丽乡村44个。为2653名贫困学生发放教育资助及助学金、667名监测帮扶对象落实“枣惠保”。乡村公益岗位安置脱贫人口1197人,翼云湖“云裳家园•农旅融合”“萄醉洪门”省市级衔接推进区稳步建设。
(三)坚持依法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服务,持续推进“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10起,查获假冒伪劣农资22余吨。优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等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减轻企业办事负担;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等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对设定了许可证件有效期限的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延长许可证有效期限,方便企业持续经营。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提高机关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二)强化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普法针对性,通过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系列法治宣传、农业法治讲座、农业法律知识培训班等活动,进一步依法规范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知法、懂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法律环境。
(三)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效能。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聚焦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农药、无证经营兽药、经营假劣农资、非法屠宰等涉农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我区农业生产健康有序发展。
山亭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