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1-00265
- 主题分类:政策清单(含政策内容、享受条件和补贴标准等)
- 发布机构:区人社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1月0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1月04日
- 标 题:【14】2022年山亭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服务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14】2022年山亭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服务指南
14.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一、文件依据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金【2020】25号)
二、政策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
三、贷款额度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300万元。
四、申请条件
个人:
1.在申请地内自主或合伙创业(无在其他单位就业),持有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有实际创业项目;
2.申请人及配偶有良好的个人信用,具有还贷能力。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小微企业:
1.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还款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2.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社会声誉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无重大诉讼案件;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五、申请材料
个人: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申请人自备);
2.人员类别证明: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高校毕业生及在校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户口本;网络商户提供网络平台实名注册截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识别卡;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无法查询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职称证书及所在单位的意见(原件1份,申请人自备)。
小微企业: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1份,申请人自备);
2.企业职工花名册(原件1份,申请人自备);
3.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人员类别证明,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识别卡(原件1份,申请人自备);
4.企业财务报表(原件1份,申请人自备)。
六、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资金系统》(http://117.73.253.202:8089/czxd/)或携带申请材料到经营地的区(市)市民中心提交申请。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核实资格条件;
3.审核:经营地的区(市)市民中心受理申请材料,登录业务系统核对相应信息,审核无误后,与经办银行工作人员联合考察,召开联合贷审会,合议贷款放款额度;
4.办结:数据入库。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办理地点(方式)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D区C13窗口或山东政务服务网办理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资金系统(http://117.73.253.202:8089/czxd/)
咨询电话
0632-881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