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1-00270
- 主题分类:政策清单(含政策内容、享受条件和补贴标准等)
- 发布机构:区人社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1月0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1月03日
- 标 题:【10】2022年山亭区失业登记服务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10】2022年山亭区失业登记服务指南
10.失业登记
一、对象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权利:政策对接 、职业指导、岗位信息推荐、提供技能培训信息
义务:符合失业登记人员可通过线下或网上提交失业登记申请,申请人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性有效。
三、申请条件
在山东省行政区划内常住的下列人员: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7.各地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
四、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常住地登记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同时提供居住证。
(2)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3)《枣庄市失业登记表》
办理流程
城乡失业人员可在到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
登记申请——登记受理——信息审核——结果反馈——主动服务——动态管理。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地点(方式)
山亭区政务中心(山亭市民中心)一楼D区C12窗口(山亭区府前路与翼龙路交汇处西南);
各镇街人社所(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
网址
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
九、咨询电话:0632-8823786
附件:枣 庄 市 失 业 登 记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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