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4-01822
- 主题分类:公示、公告、通知
- 发布机构: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9月2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9月27日
- 标 题:山人社工字〔2024〕90号《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山人社工字〔2024〕90号《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公告
山人社工字〔2024〕90号《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公告
枣庄市现代建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注销)、李振堂、杜传国:
你单位职工甘信兵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4年9月9日依法作出山人社工字〔2024〕90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甘信兵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本局通过邮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该文书,因拒收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文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山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6个月内向山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领取地址:枣庄市山亭区府前东路6号市民中心一楼D区人社大厅C6号工伤认定窗口。
联系电话:0632-8823705
特此公告。
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7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