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1-00176
- 主题分类:重要政策
-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7月0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7月02日
- 标 题:山亭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山亭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山亭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7月2-4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要求和《山东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总体实施方案(修订版)》(鲁指办发〔2021〕53号),按照“突出重点,梯次推进”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安排
按照“应接尽接、梯次推进、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原则,遵循重点人群优先的顺序,全面推进接种工作开展,尽快形成阻止疫情输入的“防火墙”。7月1-4日,全面开展全区第一剂次新冠疫苗接种。7月4日前我区应完成1.78万剂次新冠疫苗接种任务,各镇(街)具体接种计划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属地主体责任。严格对照接种任务,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逐级制定镇(街)具体实施方案。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条块结合,将接种任务落实到接种点和具体人员。要坚持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按周期制定接种计划,按日推进、按日调度,确保疫苗接种的计划性、连续性,做到“人苗匹配”。按照“一地一策”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确定刚性的底线目标,做到事前有规划、事中有督导、事后有评估,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明确、时限明确、督导明确。对进展慢的地方,要派工作队驻点督促,明确督导安排,及时考核接种任务完成情况。
(二)全力保障接种安全。在大型临时接种点成立包括公安、卫生健康、电力、通讯等相关部门及镇街、村居等组成的管理工作专班,保证现场接种安全高效有序。各接种点按照“四有”原则,持续做好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和救治工作。一个接种台原则上只安排同一类型和剂量的疫苗。要加强人员调度,合理安排人员轮休,防止疲劳作业。要进一步细化操作技术规程,做好人员培训,严格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制度,坚决杜绝接种差错的发生。
(三)做好第一、第二剂次的接种衔接。按照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引导群众正确掌握第一剂次与第二剂次疫苗接种时间间隔,按时进行接种。对达到接种间隔的人员,要及时督促提醒进行接种,避免已接种第一剂次疫苗的人员漏管。
(四)强化接种工作各项保障。要加强接种服务能力建设。要根据下达任务量和疫苗分配数量,及时扩充接种能力。要根据任务量合理确定接种点和接种台开放的数量,确保在规定节点完成接种任务。要保障信息化条件,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提高疫苗接种效率,要重点优化个案信息上传和跨区域信息交换功能。要提前做好注射器储备,对冷链设施和储运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做好冷链扩容和车辆购置,确保疫苗全程的冷链条件下运转。要保障一线人员工作条件,改善工作环境,做好饮食调节,及时足额发放防疫津贴和补助,为接种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五)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要加强宣传引导,多渠道、立体化推进政策宣传解读。要坚持知情自愿,防止“一刀切”,不搞简单化强制接种。要严格舆情管控,及时澄清各种虚假信息,严防炒作不良反应等疫苗安全性话题,对借机造谣生事、扰乱社会秩序的,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三、督导考核
各镇(街)要全面对照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细化接种计划,根据疫苗供应情况统筹安排接种任务。区督导专班要加强督导,及时掌握接种进度、接种质量和实施效果,指导各镇(街)按照有关任务倒排工期,统筹做好接种安排,压茬推进各项工作,加紧推动工作进度,确保任务如期完成任务。
附件:各镇(街)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任务数
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