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0-07318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山亭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时间:2020年08月0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8月01日
- 标 题:解读:山亭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区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解读:山亭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区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
一、 政策依据
为进一步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着力构建简约高效便民的行政审批体制机制,加快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鲁发〔2020〕8号)精神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枣政字〔2020〕1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区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调整规范区级划转事项。按照市县两级划转事项基本统一、重点事项审批链条完整闭合、集中办理联动优势有效发挥、审批服务效能显著提升的原则,对照《山东省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指导目录》,调整和规范区级划转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二)确保划转事项调整到位。推动划转事项有序衔接,统筹推进划转事项交接、人员划转、审批系统对接、业务培训等工作,原审批部门要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供全面的法律法规、审批标准、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等综合支持,“包教包会”。
(三)优化审管衔接联动机制。严格遵循“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界定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执法机构之间的职责关系,逐项理顺职责分工,明确职责边界。
(四)强化信息支撑和行业指导。加快推进省、市自建系统数据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联通,推动实体大厅向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延伸,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线上线下融合通办。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创新完善行政审批体制机制,提高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的重大决策,是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支持保障。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改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预阻碍事项和人员划转工作、不得要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的事项加盖原审批部门公章。
(三)强化督导检查。将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督查和巡察范围,加强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