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0-07459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0年09月1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9月10日
- 标 题:解读: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住宅小区物业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解读: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住宅小区物业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物业管理水平和城市社区治理水平,构建以党建引领下的社区物业管理体系,实现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为抓手,以实现全区物业管理全覆盖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构建“党建引领、政府主导、行业主管、基层主抓”的物业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街道、社区管理服务职能,明确部门监管职责,按照政府统筹、部门指导、属地主导、单位协调、社区管理、居民自主、奖补引导、市场运作的工作原则,实现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推动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理顺物业管理体制。一是政府主导。二是街道主管。三是社区主抓。
四、工作任务。一是推行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全覆盖。二是推行标准化的物业管理服务。三是坚持党建引领,打造“红色物业”。四是努力探讨社区经营的新路子。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9月10日前)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11日—11月15日)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16日—12月20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山亭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同时,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街道和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山亭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专班(见附件2),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区住建、发改、民政、司法、财政、自然资源、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要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的指导、监督和配合。
(二)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业主关注度和参与度,为物业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居民树立正确的物业服务消费观念,自觉遵守物业管理法规和服务约定,保障业主对物业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良好的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推动政府、社会、业主同频共振,真正实现小区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三)加大扶持力度。区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不具备市场化服务条件的老旧小区,达到物业服务标准要求(考核验收标准另行制定),并由区物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考核验收合格后,根据小区情况,适当给予奖补。
(四)强化监管考核。区住建局要会同街道实施物业服务等级日常监督考核,重点考核服务合同履约情况、服务标准执行情况、收费标准等内容。街道要制定本辖区加快推进住宅小区物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区住建局会同有关单位成立考核小组,采取季度考核方式对老旧小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兑现奖补资金。要加强督导调度,加强指导,加快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全覆盖进程,全面提升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