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0-07464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0年08月2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8月29日
- 标 题:解读: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亭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解读: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亭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46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字〔2020〕6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一年打基础、起势头,两年重攻坚、有看头,三年建长效、争一流”的总体要求,实施城市品质提升八大行动,力争通过三年时间,使我区城市市容整洁有序、生活交通便利安全、公共空间明显增加、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特色魅力充分彰显,城市的精致化、生态化、智慧化、人文化水平显著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城市生活品质、环境品质、人文品质明显提高,城市魅力得到精美呈现。
三、主要内容
共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风貌特色提升行动。一是开展精致城市设计。二是推进重点领域建设。三是完善城市风貌特色。四是实施细部美化工程。
第二部分蓝绿空间提升行动。一是加快海绵城市建设。二是完善供水排水管理。三是推进城区生态增绿。四是加强城市山体保护。
第三部分空气洁净提升行动。一是强化建设扬尘治理。二是强化城市环境治理。三是强化车辆排气管控。
第四部分道路交通提升行动。一是加快路网精致提升。二是加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三是加快交通设施建设。四是严格违规行为管理。
第五部分生活服务提升行动。一是实施便民利民工程。二是提升城市居住环境。三是改进物业服务管理。
第六部分治理能力提升行动。一是提升城管执法水平。二是加快“智慧城管”建设。三是推进社区治理建设。四是推进生活垃圾治理。
第七部分安全运行提升行动。一是强化安全空间管控。二是提升工程建设质量。三是确保设施运行安全。四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第八部分文明素质提升行动。一是加强文明行为促进。二是开展志愿服务行动。三是提升便民服务效率。四是推进信用枣庄建设。
四、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区住建局负责牵头指导、分解任务、督促落实、考核验收工作;山城街道办事处、山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动配合、共同推进。
(二)强化要素保障。创新政府投资支持方式,优化城市建设管理领域财政资金投入结构,支持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用好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筹集项目资金。重点推进有利长远、非经营性、短板明显的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在各类规划中,优先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权属证件或者出具的同意工程用地证明材料以及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人出具的同意项目建设证明材料,可以作为办理市政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的证明文件。
(三)实行试点引领。培育一批城市品质提升试点项目(工程)、街道(片区)。省级城市品质提升试点片区不少于2平方公里、市级试点片区不少于1平方公里。以生态修复、城市更新、城市设计、垃圾分类、清洁取暖等为重点,作为城市品质提升专项试点,探索破解工作难题、政策约束的机制、经验。
(四)严格考核奖惩。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激励和问责,把城市品质提升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实行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定期考核制度,每年通报、三年总评,对工作成效显著、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
(五)健全长效机制。要做好城市品质提升行动与环保督察、文明城市创建、健康城市创建、文明畅通提升行动等工作结合,加强信息共享、成果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