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3-00112
- 主题分类:政府工作报告落实
- 发布机构:山亭区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7月0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7月02日
- 标 题:【进展情况】2023年山亭区生态环境分局政府工作报告进展情况(含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和后续举措)
- 效力状态:有效
【进展情况】2023年山亭区生态环境分局政府工作报告进展情况(含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和后续举措)
年度任务目标 |
责任单位 |
上半年 进展情况、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巩固治理成果,争创省级生态文明强区。 |
生态环境分局 |
一、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整体居于全省前列、全市领先位置,上半年PM2.5为42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一,同比改善8.7%,改善率全市第一;优良天数112天,同比增加1天;空气质量优良率62.2%,同比改善0.5%;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25,同比改善7%;全市排名第一。 二、山亭区上半年水环境质量稳定向好。1-5月份,山亭区岩马水库国控断面、庄里水库省控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水质要求,优于考核要求。 1、持续开展企业外排水水质例行监测检查,上半年对3个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1个工业企业排污口、对5家排入山亭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在产企业开展监测,敦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水治理措施,确保外排水水质稳定达标。 2、开展2023年度汛前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共排查6条主要河流、3座湖库,排查出问题5个,要求责任单位限时完成整治,截止5月底5处隐患均已整治完成。 3、推动重点水生态工程建设,2022年度中央资金库项目枣庄市城头镇排洪沟生态修复及再生水综合利用工程已完成工程量90%,正在开展扫尾工作。积极谋划2023年度中央资金项目,协助山城街道庄里水库及水库上游十字河中支人工湿地生态修复工程纳入实施库,并获得首批500万元中央资金支持。 4、稳步推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调整)工作。6月16日,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听证会顺利完成。 三、督促辖区内2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严格履行《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目前2家企业已完成2023年上半年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根据市局印发的《关于做好全市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拟收回、已收回“6+1”行业用地和用途变更为住、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严格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审核地块是否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3年上半年共开展6个地块的专家评审,并录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做好建设用地地块调查工作,加强对重点建设用地的监管,确保我区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四、5月10日收到市局发送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生态文明强县评选工作的通知》,开展生态文明强县申报工作,5月18日,按照上级要求,山亭区政府已填报生态文明强县申报表,6月27日省厅网站公示,我区不在名单之中。申报工作结束。 |
一、持续开展空气质量综合整治,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下一步将持续发力巩固治理成果,确保出境断面稳定达标。一是将依靠在线监测设施对排水企业进行监督,并定期开展检查监测,确保工业废水经有效处理达标排放;二是持续开展汛前、汛期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三是将加大督导调度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实施力度,确保城头镇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建设。 三、继续加大对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力度,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严格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审核地块是否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全区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四、继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