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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市场导游服务与消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9信息来源:

尊敬的各旅行社(分社)、广大游客朋友们:

  为持续规范我区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净化旅游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着力整治导游服务不规范、不合理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山亭区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导游执业不规范问题

  1.未依法取得导游资质擅自从事导游活动,伪造、涂改、出借、转让导游相关证件;

  2.未经游客及旅行社同意,擅自更改旅游行程、遗漏游览景点、中途甩团弃团;

  3.在导游讲解及服务过程中,发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有损民族尊严的言论。

(二)旅游消费违法违规行为

  1.以胁迫、变相胁迫等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游客购物消费;

  2.采取诱导、欺骗、误导等手段,推销不合理自费项目;

  3.虚构原价、虚假折扣、隐瞒真实价格等价格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

  4.降低服务标准、缩减服务内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二、投诉举报方式

  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现将举报电话公布如下:(0632)8811589。 

  欢迎广大游客、市民朋友发现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时,及时来电投诉举报。我们将对举报线索严格核查、依法处置,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全力营造安全、放心、有序的旅游环境。

  三、法律责任

  对经查实存在导游违规执业、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旅行社及相关从业人员,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严肃追责,坚决做到零容忍、不姑息。 我区将持续强化旅游市场全流程、常态化监管,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全力保障旅游市场持续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四、其他事项

  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举报内容等相关信息,以便我们进行后续核实和处理。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希望我区旅行社(分社)、广大游客朋友们能够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让我们携手努力,为山亭旅游业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山亭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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