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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光杯”山亭美味地方特色美食争霸赛活动须知

发布日期:2018-02-22信息来源:

一、时间安排:

日  期

时间

活动内容

活动地点

备  注

2.28(正月十三)

8:30—12:00

美食争霸赛

枣庄市速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汉诺路西首)

参加比赛单位限

山亭区境内业主

2.28(正月十三)

8:30—19:00

美食展销

汉诺路(东起富安大道,西至邾国路路段)

按照编号参展

3.1(正月十四)

8:30—19:00

美食展销

汉诺路(东起富安大道,西至邾国路路段)

按时参展、撤展

3.2(正月十五)

8:30—14:00

美食展销

汉诺路(东起富安大道,西至邾国路路段)

颁奖仪式每家展销单位派1人参加

11:00

颁奖仪式

山亭区翼云休闲文化广场

二、参展人员注意事项:

1、参展单位应具有工商、税务、卫生经营许可证,自带刀具、工作服和炊餐具、主料和佐配调料;制作展出小吃的简介展牌,并准备宣传资料。应根据活动小组办公室的日程安排,服从大会统一管理,在规定的时间布展、撤展。

2、活动小组办公室负责联系相关部门搭建展棚,提供展销桌子、水、电设备。展销人员要注意爱护设施,不得随意在展棚上钉钉子、打眼、上螺丝,不得擅自加高、拆除展棚;提供的物品如有损坏、丢失情况,由参展人员照价赔偿。

3、参展单位物品摆放不能超出展位面积,展位设计不能遮挡相邻展位,促销活动不能影响相邻展位,音响不可超过70分贝,不得自行转租、调换展位。其他无关美食节及旅游特产展销人员禁止占用展区、展位。

4、参展人员必须遵守秩序、依法经营,重视服务质量。禁止销售假冒、变质食品,一经发现,全部没收,并取消展销资格;造成人员伤害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展销期间注意用火、用电安全,如违反有关消防、治安规定,责任自负,并追究相关责任。参展人员如有贵重物品,请各自做好看管工作,每日展销结束后请带离展位,丢失责任自负。

6、参展人员应注重仪表,遵守纪律,保持展销区内卫生,不得乱丢、乱放垃圾。

7、参展人员需在7:30前将所需展品准备好,车辆在每天8:00前离开展销区。

8、参展人员撤展时由活动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并经工作人员检查公用设施完好后方可离开,如有提前撤展情况,追究单位及个人相关责任。

三、参赛人员注意事项:

9、被推荐或自荐的餐饮服务企业和个体饮食摊点必须证照齐全,符合饮食业的相关要求,必备相应的安全卫生条件;参赛品种提倡表现刀工技术和烹饪技巧,色、香、味、质、养俱家,以味、质为主,讲究营养卫生,不提倡使用高档原料,禁止使用国家禁用的动物原料,禁止使用人造色素,违者将会取消该项成绩。

10、参赛选手食材自备,现场制作,菜肴原料的初加工,如宰杀、涨发、洗涤、腊制(不调味)、预热加工(不调味)等,可自行场外准备;但刀工成型、菜肴成熟及调味必须在场内完成。本次争霸赛只提供场地、操作台、水、电,除此之外的所有食材、特殊工具(包含5套送评用具)、配料、调味料均由参赛者自备;参赛选手工作衣帽要干净、整洁,不吸烟、不喧哗,保证食品清洁卫生。

活动期间如有问题,请与区全域旅游创建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柴玉龙、奚健

联系电话:0632-8811589、15666379117、13869437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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