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09098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成文日期 | 2018-06-16 | 发布日期 | 2018-06-16 |
发文机关 | 山城街道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山城办发〔2018〕31号 | 有效性 | 失效 |
山城街道党工委 山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2018年扩大大豆种植面积的实施方案
山城办发〔2018〕31号
各管区、村(居):
为认真贯彻执行《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扩大大豆种植面积的通知》(山政办字〔2018〕2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区农业局下达我街道3000亩扩大大豆种植任务,切实加快全街道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推动大豆产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及其分配
2018年,山城街道承担扩大大豆种植任务3000亩。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确定各管区指导种植任务为刘庄管区700亩,横岭管区300亩,南庄管区200亩,桃山管区200亩,管庄管区200亩,山亭管区200亩,枣树岭管区500亩,三山管区500亩,岩底管区200亩。
二、大豆扩种补贴办法
根据省、市、区有关要求,2018年扩大大豆种植补贴依据是街道、村(居)核定的2018年大豆实际扩大种植的面积。
(一)补贴范围。按照省农业厅扩大大豆种植项目有关规定,对我街道新增扩种的大豆面积实行补贴政策。
(二)补贴对象。山城街道内扩种大豆的合作社、家庭农场、 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部分农户。
(三)补贴环节和标准。按照省政府要求,对今年全街道新增扩种的大豆面积,按照每亩150元的标准,以卫星遥感定位核定的面积为准,进行补贴。
(四)补贴方式。街道大豆新增扩种面积的补贴资金,通过财政所发放。依据核准无误的村级公示,大豆扩种面积由村(居)委会报到街道,由街道汇总报到区农业局,经省市验收核实后,由区农业局通过区财政将大豆扩种补贴资金拨付到街道,最后通过一本通账户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大豆扩大种植户中。
(五)面积核定的组织与实施。扩大大豆种植面积核定工作主要由街道、村(居)两级负责组织实施。街道为第一责任主体,肩负着将大豆扩大种植补贴资金不折不扣落实到农民手中的直接责任。村(居)民委员会要在街道的领导、组织和监督下,做好本村扩大大豆科植面积核实工作。
(六)面积核定办法与统计上报程序。扩大大豆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分四个层次进行,分别是:农民自报面积;村委会核实、确定、村(居)公示、统计上报;街道汇总审核、公示、确定、上报。
(七)健全面积核定档案。按照区政府办公室的文件精神,“区有区域图,街道有落实表,村有到户清册”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扩大大豆种植补贴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明细档案,街道汇总表一式两份,分别由街道农业办公室和区农业局保管;到户清册一式两份,分别用于张榜公示和村(居)委会上报街道,村(居)委会上报街道的到户清册要由农民签名并按手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管区、村(居)切实把实施扩大大豆种植项目作为扩大大豆生产、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街道农业办公室重点负责项目实施的技术培训工作,街道财政所重点负责落实补贴资金拨付、管理和监督。
(二)强化宣传发动,分解任务目标。各村(居)要采取召开动员会、座谈会等系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农民群众讲解大豆种植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提高农民扩大大豆种植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实行项目督查制。切实加强补贴项目关键时期和关键环节的督导、检査和监管。夏种期间,农业办公室积极做好良种的引进、推广工作;夏种结束后,街道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组织相关力量对补贴面积落实。
山城街道办事处
2018年6月16日
文件文字版:
山城办发〔2018〕31号山城街道党工委 山城街道办事处关于2018年扩大大豆种植面积的实施案.docx文件PDF版:
山城办发〔2018〕31号山城街道党工委 山城街道办事处关于2018年扩大大豆种植面积的实施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