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09204 | 主题分类 | 教育 |
成文日期 | 2022-02-20 | 发布日期 | 2022-02-20 |
发文机关 | 山城街道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山城发〔2022〕1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山城街道党工委 山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
山城发〔2022〕10号
各管区、村(居),各部门:
现将《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山城街道工作委员会
山城街道办事处
2022年2月20日
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全民普法和守法是法治山城建设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区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我街道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已顺利完成,工作呈现出了“整体推进、全面提升、重点突出、成效明显”的良好态势。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精神,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全街道“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普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基层法治实践,培育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为建设美丽、幸福、和谐新山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普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以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为导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夯实法治山城建设的社会基础。
3.坚持服务中心大局。紧紧围绕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抓住重要时段和节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服务和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4.坚持统筹协调推进。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法治山城建设全过程。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常态。
5.坚持针对性实效性。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特点和特殊时段、特殊群体的需要,针对现存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做到精准发力,按需施教,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工作目标。到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山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显著增强,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公民法治观念、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二、突出重点宣传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干部在线学习内容,纳入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课堂、进头脑工作。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让全体公民将宪法精神内化为自觉观念、外化为自觉行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不断强化全社会对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法治认同、情感认同和事实认同。加强宪法实施案例的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注重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备案审查工作中加强对宪法精神和要求的宣传,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集中宣传活动,以现行宪法颁布施行40周年为契机,因地制宜加强宪法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持续开展“宪法十进”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坚持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重点工作,利用““周一晚间课堂”等形式,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重要地位,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阐释好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各级各部门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将民法典纳入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街道领导班子党政班子会议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在线培训等培训中开设民法典专门课程,着力推动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引导全社会学好、用好民法典。发挥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贴近群众、联通各界和代表性强、联系面广的优势,用好政协委员联络室等阵地,组织政协委员普遍学习民法典,走进群众宣讲民法典。精选民法典实施以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联系的典型案例,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中开展以案释法,注重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广大青少年中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鼓励开展民法典主题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四)突出围绕服务大局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继续深化“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宣传活动。围绕全街道“工业强街、产业兴街”战略,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防范风险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围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大力宣传教育、就业、信访、消防、交通安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以及防治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围绕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大力宣传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教育、民族宗教、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生态环境、乡村振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五)突出党内法规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党章的宣传教育,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切实把党章各项规定要求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28日党员活动日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六)突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宣传。加强枣庄市新制定和修改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山体保护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环城绿道管理条例等“一山一水一树一城一绿道”枣庄地方特色法规规章体系的宣传教育,为贯彻实施提供有效支撑,推动法律意识深入人心。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教育体系,以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为重点,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分步骤、有重点地持续推进,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全民守法。
实施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工程。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化落实党工委学法、党政联席扩大会议学法、专题会议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述职述法评议,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年度述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推动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旁听庭审、年度普法考试等活动,为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法律创造条件。
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程。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贯彻落实“两法一条例”,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将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个阶段,进一步健全学校法治教育内容和体系,从课时、师资、教材等方面加强学校法治教育保障支撑力度,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探索建立学生法治教育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协同育人机制,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建设,充分利用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积极整合和动员社会力量协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对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更好维护学生权益,预防违法犯罪发生。
实施多元化法治教育工程。深化“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工作,促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用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推进公民法治素养实践养成。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在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创建体系中的权重,推动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加强《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力度,着力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充分运用“和为贵”等齐鲁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引导人们理性平和协商解决矛盾纠纷。建立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增强公民守法的内生动力,提高违法成本。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完善激浊扬清的舆论引导机制,大力宣传表彰崇法向善的模范人物,选树身边先进典型,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山城法治建设中,融入全民守法环节,以法治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践行。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公民思想道德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二)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重大文化建设项目,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让法治文化有形呈现、生动表达。到2025年,建成一批普及法律知识和行业知识的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其中至少建成一个街道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积极参与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法治文化基地评选活动,加强相关阵地的建设管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实现学法和用法的有机统一,提升普法的生动性和有效性。
(三)推动法治文化创新发展。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统筹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发展,加快多层次法治人才队伍培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结合山城文化历史特点,组织创作和推出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培育一批具有山城特色的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大赛、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等活动,汇聚优秀网络法治文艺作品,推动实现共建共享。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结合民间节日、时令风俗,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利用“三下乡”和社区文化宣讲等活动,推动法治文艺下基层。因时因地设立法治文化节,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引领法治文化融入文化企业培育工程、融入惠民文化消费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四)深入挖掘山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中的法治元素。深挖山城文化法治思想内涵,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加强研究阐发、公共普及、传承运用,打造山城特色法治文化品牌。总结提炼山城本地优秀风俗、家风家训中的优秀法治内容,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让传承优良家风、依法办事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得到广泛弘扬。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建设一批富含红色法治文化元素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充分挖掘山城特色文化底蕴,推动形成具有街道文化特色和品牌的法治文化建设格局。
五、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一)全面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
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以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落实《山亭区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山法委发〔2020〕5号),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实施农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设模范守法家庭,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推动依法治理各项措施在城乡基层落地生根。
深化法治校园建设。深化“法律进校园”,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完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工作制度,加强法治课教师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法治课教师轮训。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打击和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电信网络诈骗、传销、非法校园贷等突出问题。完善校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打击扰乱校园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
深化法治企业建设。深化“法律进企业”,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多元化开展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务人员和广大企业职工法律培训工作,着力提升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结合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重点围绕企业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防范法律风险。
(二)持续推进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单位”,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尊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依法治理网上突出问题,促进网络空间日益清朗。
(三)开展专项依法治理。重点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推进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融合。落实《关于推进国家机关以案释法以及在司法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精准普法的实施意见》(山普法办〔2021〕3号),坚持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在执法、司法过程中,特别在处理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要加强对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及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二)集聚社会力量强化全民普法。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注重将更多优秀法律人才吸纳进普法讲师团,开展“法治枣庄百人宣讲”等内容丰富的法治宣讲活动。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各类法律工作从业人员、高等学校法律专业师生、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以及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三)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智慧普法。创新普法内容,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走好全媒体时代普法群众路线,鼓励公众积极创作高质量、个性化普法产品。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普法方式基础上,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使互联网变成普法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
七、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民普法守法工作,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普法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普法责任。全面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
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公开报备、工作台账、工作会议、报告总结、评价通报五项工作制度。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普法责任、普法措施和普法标准。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三)夯实基层基础。加大对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全面提升普法工作水平。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工作推进方式的基础理论研究,加强法治传播规律和全民守法规律的基础理论研究。强化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镇(街)0.5元,做到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四)强化评估检查。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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