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13675 | 主题分类 | 扶贫 |
成文日期 | 2018-12-14 | 发布日期 | 2018-12-14 |
发文机关 | 山城街道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山城发〔2018〕95号 | 有效性 | 失效 |
山城街道党工委 山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山城街道关于进一步加强支出型
贫困家庭脱贫解困帮扶救助工作实施细则》的
通 知
山城发〔2018〕95号
各管区、各村(居)、各部门:
《山城街道关于进一步加强支出型贫困家庭脱贫解困帮扶救助工作实施细则》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山城街道工作委员会 山城街道办事处
2018年12月14日
山城街道关于进一步加强支出型贫困家庭
脱贫解困帮扶救助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大支出型贫困家庭帮扶力度,确保支出型贫困家庭脱贫扎实稳定,探索建立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机制,根据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支出型贫困家庭脱贫解困帮扶救助的意见》(枣扶贫组发〔2018〕19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山亭区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山发〔2018〕12号)及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山亭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支出型贫困家庭脱贫解困帮扶救助工作实施细则》(山扶贫组发〔2018〕3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村居、各部门。
第二章 救助范围
第三条支出型贫困家庭是指建档立卡贫困户因遭遇重特大疾病、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等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必需支出较大的家庭,同时兼顾因失能人员照料家庭收入过少,或贫困家庭供养负担过重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
第四条支出型贫困家庭需要帮扶救助的,经村(居)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对拟确定的贫困户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然后报街道审核备案,确定落实相关帮扶救助措施。
第三章 救助方式
第五条医疗救助:对确定的支出型贫困家庭,需要医疗救助的,应遵循先医疗救助后专项帮扶救助的原则予以救助。医疗救助设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救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四道保障线。对于医疗患者先通过“一站式”即时结算平台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特惠保)政策补助部分,使个人自费费用控制在10%之内。对于因重特大疾病在区人民医院住院所产生的费用经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救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费部门仍较高的,可以纳入到解困帮扶救助医疗救助范围按标准予以减免。(责任单位:人社所、民政办、卫计办)
第六条临时救助:对确定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因重大疾病、突发事件、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贫困家庭,民政部门要执行临时救助政策,及时纳入“救急难”工作范围,依据贫困程度给予因灾、因病、因残、因学等突发性贫困群众及时提供应急救助服务。按规定发放救助金、日常需要的必要物品等,帮助贫困家庭渡过难关。(责任单位:民政办)
第七条产业扶贫项目收益资助:对确定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各村产业扶贫项目收益分红时,按照产业扶贫项目收益季度差异化分红要求,加大差异化分红力度,大幅提高支出型贫困家庭分红额度并建立跟踪管理台帐,确保未脱贫贫困户高质量脱贫、已脱贫贫困户不因病、因突发事件导致返贫。对突发事件造成支出型生活困难的,经其他救助措施收入仍然低于家庭支出的,可从村集体收入部分列支用于贫困户应急帮扶。(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第八条失能人员救助:对确定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在推行邻里互助的基础上,倡导落实失能人员亲情照料,对于纳入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失能人员可按100—300元/月发放亲情护理补贴,实现失能贫困家庭“两不愁”和家庭收入增加双重效果。(责任单位:扶贫办、人社所、民政办、残联、各行政村)
第九条转移就业救助:对确定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充分利用电子商务、生态旅游、产业项目优先为其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提供就业岗位,对于因家庭特殊原因无法外出就业、无固定收入的充分利用 “扶贫就业车间”、“扶贫基地”优先为其提供家门口就业岗位,增加其家庭收入。根据贫困户产业发展方向和脱贫需求,组织开展贫困人员劳动技能培训,加大扶智工作力度。积极发挥金融资金效力,用好用活金融扶贫政策,切实解决支出型贫困户缺资金投入发展难增收难的问题。同时,设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公益性岗位,对失能人员提供服务,落实邻里互助或家庭护理岗,实现特殊贫困户全覆盖。(责任单位:扶贫办、人社所、旅服办、信用社、各行政村)
第十条生活救助:对确定的支出型贫困家庭,组织扶贫专干、志愿者梳理贫困群众生活需求,拓宽扶贫慈善众筹平台服务领域。(责任单位:民政办、团委、妇联、各行政村)
第十一条社会救助:对确定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充分利用社会众筹平台的作用,帮助支出型贫困家庭建立与免费社会筹款网站、社会救助基金会的连接,发挥社会救助的强大力量。通过“百企帮百村”扶贫行动、山亭区—荣成市妇联扶贫协作规划资助贫困母亲,大力实施“一企帮一村”和“贫困母亲资助工程”。各村居应及时掌握支出型贫困人口的信息,核实确需救助的,及时联系社会公益组织救助或在众筹平台上发布筹款信息,畅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捐赠渠道。(责任单位:民政办、工会、妇联、残联、团委、各行政村)
第十二条建立支出型贫困户预警机制,设立预警台账。根据支出型贫困户因重特大疾病、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等特殊原因支出情况,将支出型贫困户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家庭人均自费支出1000元以上3000元及以下,每户补助500元;二级,家庭人均自费支出3001元及以上5000元及以下,每户补助1000元;三级,家庭人均自费支出5001元及以上,每户补助3000元,同时动员协调有关行业部门及社会力量进行救助。(责任单位:扶贫办、各村居、有关部门)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未涉及部门根据上级安排部署,抓好各自职责落实,如遇政策调整,按照新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印刷之日起执行。
文件文字版:
山城发〔2018〕95号山城街道党工委 山城街道办事处关于支出型贫困家庭脱贫解困帮扶救助实施细则.docx文件PDF版:
山城发〔2018〕95号山城街道党工委 山城街道办事处关于支出型贫困家庭脱贫解困帮扶救助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