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09051 | 主题分类 | 教育 |
成文日期 | 2017-03-27 | 发布日期 | 2017-03-27 |
发文机关 | 区教体局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山教发〔2017〕24号 | 有效性 | 失效 |
关于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情况的通报
山教发〔2017〕24号
各镇街教委,中学、区直各学校:
3月24日、25日,省教育督导评估验收组对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初步验收。通过验收组反馈结果,我区有的单位工作扎实主动,效果较好,但有的单位不认真学习掌握标准,不主动抓好落实,存在侥幸心理,等靠观望。为发扬成绩,严肃纪律,提振士气,现通报如下:
山亭区第二实验小学、徐庄镇教委、徐庄建银希望小学、凫城镇官庄小学、枣庄36中均衡县创建工作扎实,验收效果较好,特提出表扬。
桑村镇芹沃小学、凫城镇中心校、北庄镇半湖中心小学、枣庄34中、枣庄11中、枣庄31中、枣庄37中、枣庄33中、枣庄7中、枣庄24中、枣庄35中迎检准备不够充分,验收效果较差,特提出批评。同时,责令上述11个单位形成书面整改方案,一周内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山亭区教育局
2017年3月27日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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