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09087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成文日期 | 2018-03-28 | 发布日期 | 2018-03-28 |
发文机关 | 徐庄镇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徐政发〔2018〕19号 | 有效性 | 失效 |
徐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上合组织峰会期间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徐政发[2018]19号
各办事处、行政村,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确保上合组织峰会期间全镇安全形势稳定,根据省、市、区安排部署,镇政府制定了《上合组织峰会期间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将排查的一级风险和重大隐患情况,于4月上旬前报送镇政府,由安监办存档。
徐庄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8日
徐庄镇上合组织峰会期间安全生产综合
整治行动方案
为确保2018年上合组织峰会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市、区安排部署,决定从现在起到上合组织峰会结束,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市、区总体部署,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的原则,立足当前,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为抓手,全力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精准发力,认真排查安全风险,有效落实管控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上合组织峰会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集中整治一批事故隐患,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摸清安全风险底数,有效防范各类有较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上合组织峰会举办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三、整治范围
全镇安全生产各行业和领域。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各相关部门针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要环节、重点部位,分别部署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查安全风险管控是不是到位,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是不是彻底,查企业主体责任是不是已经落实,查部门监管责任是不是已经落实”的要求,深入细致地排查各类安全风险、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重点内容是: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特别是风险管控措施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全面排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和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全面排查部门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清除安全监管盲区,依法履行职责等情况;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 行为,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行为,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行为,重大安全风险不评估管控,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五、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从现在起至上合组织峰会结束,具体分为备战、临战、实战、决战、战后总结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备战阶段(2018年3月底前)。以排查风险隐患、抓问题整改为主线,广泛发动、深入动员,全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按照综合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整合资源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并加强督促指导和抽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查改结合、以改为主,集中开展安全风险、事故隐患大排查快整治。全面动员各类重点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进行普查。要找准问题和短板,摸清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底数,拉出隐患治理和“打非治违”任务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集中力量攻坚,明确责任、分级落实、严查严管,切实做到全覆盖。
第二阶段,临战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以查漏补缺、实地督导为主线,全力补齐短板。各有关部门要在企业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强督促检查,层层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执法检查,确保完成任务清单。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要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封堵漏洞。对重大风险、重大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严防死守。要采取“回头看”、“找茬”和“挑刺”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检查安全风险管控是否到位,检查事故隐患是否整治到位,检查非法违法行为是否有效打击,检查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巩固成果,提升成效。
第三阶段,实战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以实效检验、强化效果为主线,督促企业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安全生产执法巡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企业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要增加督导检查频次,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
第四阶段,决战阶段(6月1日至上合组织峰会结束)。以严防死守、盯死看牢为主线,全员发动,全力以赴为上合 组织峰会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环境。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和“回头看”检查,落实责任,确保该停的停到位,该管的管到位,重点企业该派驻盯守的派驻盯守到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及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报送及时准确,确保本单位应急值守及应急通讯处于良好备勤状态,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阶段,战后总结阶段(上合组织峰会结束后)。全面总结上合组织峰会期间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六、职责分工
(一)派出所负责道路交通、消防、爆破施工、民爆器材、烟花运输燃放等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二)教委牵头负责校车、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安全专项整治;
(三)民政办负责福利院的安全专项整治;
(四)国土资源所负责无采矿许可证和越界采矿,以及废弃矿井的安全专项整治;
(五)城建办负责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六)交管所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
(七)水利站负责水利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
(八)农委牵头组织休闲农业的安全专项整治;
(九)文化站牵头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活动场所等文化市场的安全专项整治;
(十一)卫生院负责医院的安全专项整治;
(十二)林业站负责林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十三)旅服办牵头组织旅游安全专项整治;
(十四)农机站负责农业机械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十五)安监办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领域、烟花爆竹、工商贸等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
各负责部门要按照本文件的相关要求,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和短板问题,制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整治责任。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各部门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在3月底前制定完成并下发实施,同时报送镇政府,由安监办留存。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办事处、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市、区领导关于上合组织峰会的讲话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重视起来,抓好落实。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由镇政府主要领导统一领导和部署,镇政府各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负其责、统筹协调推进各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综合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落实整治责任。做好上合组织峰会期间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导,稳步推进。要建立完善协调机制,遇 有整治难点问题,及时反映沟通,做好信息研判和会商。镇政府将分阶段组织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推进情况的督导。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情况将纳入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所占分值不低于40%),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警示通报或约谈,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强化措施,力求实效。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细致排查各类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存在明显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 ”,坚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事故隐患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实施挂牌督办,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务必做到迅速核查、及时回复。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处置保障和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借助各类宣传渠道,加大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的宣传报导,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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