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09109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成文日期 | 2018-12-17 | 发布日期 | 2018-12-17 |
发文机关 | 店子镇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店发〔2018〕24号 | 有效性 | 失效 |
中共店子镇委员会 店子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店子镇驻地“门前三包”责任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店发〔2018〕24号
各办事处、村,镇直各部门:
现将《店子镇驻地“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店子镇委员会 店子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7日
店子镇“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区镇域环境整治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创建文明、和谐、整洁的人居环境和良好的创业、发展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山东省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镇域环境整治总体要求,通过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进一步提升城镇管理工作社会参与度,使镇驻地街道卫生秩序状况明显改善,乱丢乱吐、乱堆乱放、乱停乱摆、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破坏公物、损坏绿化、违章占道等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各机关、学校、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广大居民文明卫生意识普遍增强,逐步形成全社会都讲究卫生、遵守秩序、爱护设施,人人以身作则,自觉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实现长效化、精细化管理目标,推动驻地环境卫生面貌再上新台阶。
二、“门前三包”内容
(一)“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在驻地范围内临街学校、企事业单位、住户、个体工商户及工程建设单位为“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均应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承担“门前三包”责任和义务。
(二)“门前三包”区域范围。各责任单位、店面门前为包干地段,横向为建(构)筑物沿街的总长;纵向为建(构)筑物(包括围墙)的墙基至绿化带。
(三)“门前三包”具体任务。
1、包卫生:负责保持责任范围内卫生整洁,制止乱扔瓜果皮壳、烟蒂、纸屑和损坏公用设施等行为,禁止乱倒垃圾、污物、污水、粪便等污染环境的废弃物。
2、包绿化:负责保持责任范围内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完好,制止攀折树木,损坏草坪、绿坪、绿篱及绿化设施等行为,制止在行道树上乱贴、乱刻、乱挂和晾晒衣服等行为。
3、包秩序:负责维持责任范围内镇容秩序,制止门前乱堆物品、乱设摊点、高音喇叭揽客、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设广告及其他影响镇容秩序的行为。具体做到:一是单位及门店前人行道各类车辆必须摆放整齐。自行车、两轮摩托车必须停放在标示的停车线内。二是责任人应确保责任区内的人行道、杆线、行道树、绿化带等市政设施上无晾晒衣物、食物等现象。三是责任单位必须负责清除责任区内墙面、电杆、行道树上乱张贴、乱涂写的垃圾广告。
三、组织领导
成立店子镇驻地“门前三包”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李永来任组长,成员单位为镇督查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局、镇城建办、镇宣传报道站、镇教委、店子派出所、镇市场监管所、镇食药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组成“门前三包”推进工作组,每月开展“门前三包”指导、检查、评比等工作,保证“门前三包”顺利实施推行。
四、职责分工
驻地“门前三包”工作实行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全面贯彻落实。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镇“门前三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完善管理制度,建立“两个台账”(“门前三包”模范单位台账和“门前三包”重点整治单位台账),组织开展督查,对于落实“门前三包”成效突出,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工作,热心参与城镇管理的单位(商户),纳入“门前三包”模范单位台账;对于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不到位,不服从管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整改的单位(商户),纳入“门前三包”重点整治单位台账。建立“门前三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原则每月一次)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门前三包”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具体措施;通报月度考核情况,反馈“两个台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促进“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
(二)镇督查办:牵头开展月度督查等活动,并根据督查情况下发通报。跟踪督查各成员单位“门前三包”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
(三)镇宣传报道站:负责根据创建国家文明城镇标准,检查督促“门前三包”责任单位落实情况;依据“两个台账”,推荐模范单位(商户)参加各级组织的评先树优活动。在“文明单位”申报和“文明诚信经营户”“文明诚信企业”评选等工作中,将“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重要依据,对纳入“门前三包”模范单位台账的单位(商户),在考评中适当加分;对纳入“门前三包”重点整治单位台账的单位(商户),在各类文明单位申报表彰中予以扣分直至取消申报推荐资格。
(四)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负责规范制作、张贴“门前三包”责任牌;负责“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工作;查处占道经营等行为;对临街修理行业、餐饮行业门店未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依据有关法律进行处罚。
(五)镇市场监管所、镇食药监所:协助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参与每月督查工作;依据职能和“两个台账”,对履行“门前三包”不力的责任单位及临街门店进行严格管理,采取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方式促其落实。对于“门前三包”模范单位,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开辟审批绿色通道等措施进行激励。
(六)镇教委:协助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参与每月督查工作;加强对驻地教育系统相关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的督导检查工作;依据职能对履行“门前三包”不力的幼儿园、小学、中学等各类教育机构进行管理;配合“门前三包”管理办公室和相关单位,安排专人维持校园周边秩序;开展“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带头讲文明话、做文明事、走文明路,遵守交通秩序,不冲闯红灯。
(七)镇城建办:完善驻地各类市政基础设施,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打好基础。
(八)店子派出所: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严重扰乱城市管理秩序、妨碍正常执行公务以及对抗管理人员等违法行为,为相关部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提供坚强保障。联合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共同治理乱停乱放现象。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迅速行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细化任务,责任到人,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项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多沟通、勤联系,及时总结经验,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与问题。
(三)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各职能部门要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要把行业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确保监督管理的实效性。
(四)强化宣传发动。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形式,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体,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自觉养成文明卫生的好习惯。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各行业协会作用,引导全民共同参与。
(五)强化督导检查。镇督查办、镇“门前三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责任单位“门前三包”落实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不整改、不配合或屡次出现问题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附件:店子镇驻地“门前三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店子镇驻地“门前三包”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李永来 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副组长:徐存峰 镇人大副主席
成 员:耿聪清 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局长
李 岩 镇城建办主任
曹 勇 镇督查办主任
王 鹏 镇宣传报道站站长
满在河 店子派出所指导员
张 力 镇教委主任
韩连峰 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赵联航 镇食药所所长
文件文字版:
店发〔2018〕24号 关于印发《店子镇驻地“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文件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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