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09120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成文日期 | 2019-04-30 | 发布日期 | 2019-04-30 |
发文机关 | 店子镇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店政发〔2019〕1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店子镇关于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的工作方案
店政发〔2019〕12号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安排部署,结合区委农委办《关于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的工作方案》(山农委办字〔2019〕6号)要求,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解决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实现村庄环境整洁有序、农村家居环境明显改善、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年底前,所有村完成公共环境整治,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
二、行动内容
(一)清理标语广告口号。以村庄内外建筑立面、栏杆、线杆、交通标志牌、树木等为重点,对各类广告标语口号、宣传画、刊板标识等进行整治规范。加强商业性广告管理,属于虚假夸大、内容低俗、乱贴乱挂的全部清除,对拒不改正的企业和个人依法处罚。对格式混乱、内容错误、破损严重、安装简陋、与村庄风貌不符等公益性广告,以及以公益活动为幌子的变相商业广告全部清理,同时加强规范管理,确保主题内容、形式风格与村庄环境相协调。规范行政类宣传品、公开栏管理,需长期设置的村务公开栏、科普宣传栏公益机构门牌等,安装要牢固,内容要规范,样式要与村庄风格相协调,出现破损要及时修复。加强村庄各类标识管理,清理规范侵占公共空间、有碍村容村貌的指示牌匾等标识物。农村建筑外墙面原则上不得粉刷,保留不同年代建筑痕迹,确需粉刷的,建筑色彩要与环境相协调。(责任单位:镇城建办、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镇市场监管所、镇卫计办、各办事处)
(二)清理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对村庄内外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批、擅自改变建筑物规划许可范围和性质,以及超过有效期的临时建筑,全部纳入治理范围。对村内主次干道私搭乱建、私植乱种、乱堆乱放等侵占道路行为进行整治,清除大型牲畜圈舍和露天厕所。(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店子自然资源所、镇畜牧兽医站、各办事处)
(三)清理有碍观瞻的线缆。开展农村电力、电信、电视线路集中清理行动,按照杆线布局规划和行业标准,采取入地、入管、贴墙捆扎等方式进行规范,全面清除废弃杆线、私接乱拉、破损线箱和倾斜电杆,对不能按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设置、存在安全隐患的线缆,要进行整治改造,确需继续使用的,要重新更换并规范设置。(责任单位:镇城建办、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店子供电站、店子联通公司、店子移动公司、镇广播电视站、各办事处)
(四)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旁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
(责任单位:镇城建办、各办事处)
(五)清理村内塘沟。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责任单位:镇水利站、镇环保所、镇城建办、各办事处)
(六)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责任单位:镇畜牧兽医站、镇农技站、各办事处)
(七)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责任单位:镇宣传报道站、镇卫计办、镇民政办、镇妇联、镇团委、各办事处)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5月20日)
把五月份确定为“店子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突击月”,各办事处、各相关责任单位迅速组织人员,发动村民,按职责分工集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围绕重点区域、公共场所和河塘沟渠,做好村庄卫生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清理农村垃圾。
第二阶段:巩固提升阶段(5月21日—6月20日)
以门前“三包”为抓手,集中开展村庄美化工作,制定各项管养机制,规范村民行为,改变不良生活习惯。
第三阶段:构建长效机制(6月21日—12月底)
村规民约上墙,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开展内容更为丰富的“自选动作”,以自然村为单位设立“环境卫生公示栏”,将每户环境卫生情况按“好、中、差”等次公布,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店子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城建办。领导小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好具体整治工作实施,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分工明确、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明确工作责任。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各办事处要细化责任,主抓落实,办事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组织、亲自推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村庄“清洁指挥长”,负责辖区的村庄清洁行动。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三)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本次村庄卫生清洁行动的重要性,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来。对好典型、好经验加以宣传,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曝光,弘扬正能量,增强凝聚力,营造社会关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由镇城建办、督查办牵头,抽调宣传报道站、执法中队、环保所、水利站、卫计办等单位人员,组成督查组,分片对各村进行明查暗访,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对暗访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督办。
(五)强化激励引导。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把村庄清洁行动纳入对各村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内容,建立督导机制,每月调度、汇总、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大督查力度,采取专项督导、定期通报、催办约谈、跟踪问责等方式,严格考核验收,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
店子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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