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09125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成文日期 | 2019-07-22 | 发布日期 | 2019-07-22 |
发文机关 | 徐庄镇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徐发〔2019〕3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中共徐庄镇委员会 徐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治理活动的
实施方案
徐发〔2019〕34号
按照省、市、区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圆满完成省、市、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山亭区“保卫蓝天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即日起启动徐庄镇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治理活动,为开展好本次活动,进一步压实责任,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加快解决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彻底扭转环境空气质量恶化趋势,确保下半年细微颗粒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四项主要污染物均同比改善,为实现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打下坚实基础。
二、专项治理时间
2019年7月22日---2019年9月21日
成立11个专项检查组,明确任务和职责到人、到部门,确保完成治理任务。
(一)工业废气治理
1、工业废气排放企业监管组:要对重点企业进行检查,对未按照要求生产的,依法严惩、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产,绝不姑息迁就,对非重点监控企业要根据环境质量状况和企业排污情况实施错峰生产。主要是镇内食品加工企业。(牵头领导及责任部门:蔡辉 安监办 经委)
2、“散乱污”企业整治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办事处、村要全面摸排、及时上报、严厉治理,对辖区内所有“散乱污”企业一经发现,立即整治或取缔,列入淘汰类的坚决做到“两断三清”,尤其是颗粒厂、砌块厂,坚决予以取缔。(牵头领导及责任部门:张清辉 环保所 供电所 市场监管 各办事处、村)
(二)各类扬尘烟尘治理
3、建筑工地的扬尘治理组:要进行拉网式排查,要把“六个100%”防尘措施严格落实到建筑施工领域的全过程、全时段,对所有工地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度,24小时监控,工地集中点裸露区域要严密覆盖,绿化固化,新台高速路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施工,做好扬尘防护,辖区内国土整理项目全面停工。(牵头领导及责任部门:秦守峰 城建办 国土所)
4、道路常态化保洁组:机械化湿式清扫,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镇域主干道每天洒水至少3次,次干道洒水1次,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确保道路见底色、无扬尘。镇域道路由城建办、环卫所负责,省道由公路站负责。(牵头领导及责任部门:高强 秦守峰 城建办 环卫所 公路站)
5、餐饮油烟治理组:执法中队及市场监管所要定期开展全面排查,坚决取缔镇域内所有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散煤餐饮、散煤烧饼(馒头)炉,重点是小餐饮和烧烤。对有相关手续的不能按要求治理的餐饮、大灶(单位、企业、学校)、烧饼(馒头)炉实行关停整改,停业整顿25日内不予整改验收。(牵头领导及责任部门:张清辉 秦守峰 执法队 市场监管所 环保所)
6、查处管控运输渣土车辆组:渣土运输车必须持证上岗,实现全密闭、全定位、全监控,严格规定线路和倾倒场所,不达标准一律不准营运,镇域主副干道一律禁止通行,要组织高强度联合检查,加大夜查力度,配合区相关部门在各主要路口设置卡点,严控各类抛洒及扬尘污染行为。对不按标准要求从事作业的违法行为实施顶格处罚,取消渣土车运输资格,并在我镇区域主要路段出入路口设立卡点,严禁砂石物料运输出境。(牵头领导及责任部门: 秦守峰 执法中队 交管所 派出所)
7、打击各类焚烧垃圾组:环卫所要做好环卫工人的培训教育,坚决杜绝垃圾焚烧现象的发生,制定相关惩罚机制,对重点区域进行监控,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绝不手软;各办事处、村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杜绝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牵头领导及责任部门:秦守峰 环卫所 各办事处、村)
(三)矿山开采和石材加工行业整治
8、矿山开采和石材加工行业整治组:打击私挖盗和机制砂加工企业组:镇国土所及执法中队坚持疏堵结合、严管重罚的原则,多管齐下、联合整治,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行为,所有禁采区域,要24小时监控,对非法开采行为,要实行无盲区、零容忍监管,严格处罚、严厉问责、严查到底;由镇环保所配合对全镇范围内涉石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巡查监管,提高治理标准,坚决清理取缔石材加工及机制砂加工企业。(牵头领导及责任部门:秦守峰 国土所 执法中队)
(四)燃煤污染治理
9、燃煤污染治理组:狠抓燃煤污染治理,优化能源结构,控制燃煤污染。经委要继续做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总量控制工作,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加速洁净能源替代利用;各办事处、村作为第一责任人,配合市场监管所对燃煤销售点进行摸排、整治,打击劣质煤销售,配合执法中队对散煤销售点的取缔工作,配合环保所对全镇范围内燃煤锅炉使用进行摸排,发现一起取缔一起,绝不姑息。(牵头领导及责任单位:蔡辉 张清辉 经委 市场监管所 环保所 执法中队)
(五)油气回收、排放处理
10、油气回收、排放处理组:狠抓机动车排气治理,严格执行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作战方案。落实部门职责,实现“车油路”统筹,加大重点区域路检路查,严厉查处货车超载、超标排放行为,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做好对成品油的监管,要常规化开展成品油质量排查,依法严查不达标油品的生产、销售,确保油品达标供应。积极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排放处理装置全覆盖,不达标的,坚决停业整改。(牵头领导及责任单位:蔡辉 张清辉 安监办 经委 市场监管所 环保所 执法中队 派出所 交管所)
(六)养殖场整治
11、养殖场清理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办事处、村要全面摸排辖区内养殖场所,在禁养区在养、复养的一经发现,立即整治并组织人员拆除,对于废弃养殖棚要劝导养殖户自行拆除。(牵头领导及责任单位:李严堂 畜牧站 各办事处、村)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治理活动扎实有序开展,按照工作部署,镇成立徐庄镇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梁鹏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清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对照任务清单,成立专项督导组,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颜世鹏同志任督导组组长,党政办、纪委、组织办、宣传办、督查室等部门负责人为督导组成员,对任务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成立宣传组,李宗英同志兼任宣传组组长,重点宣传我镇推进大气污染保护工作中采取的有力措施、取得的成果,以及工作中涌现的好典型。
附件:徐庄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治理活动的领导小组名单
2019年7月22日
附件:
徐庄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治理活动的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梁 鹏 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建华 党委副书记 镇长
颜世鹏 党委副书记
高贵军 党委副书记(挂职)
成 员:孙中海 人大主席
王同林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李宗英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蔡 辉 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高 强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郝 雷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清辉 政府副镇长
张晓黎 政府副镇长
乔 翼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秦守峰 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张秋霞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张 琦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张胜超 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李严堂 农委主任
周亚南 党政办主任
董建业 财政所所长
李德全 城建办主任
张宗海 公路管理站站长
赵序帮 环保所所长
邵明建 信息中心主任
田家群 水利站站长
李 强 民经委主任
隽 伟 畜牧兽医站站长
杨建东 环卫所所长
张庭耀 交管所所长
于 强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屈云涛 供电所所长
周长河 国土资源所所长
段修成 镇执法中队队长
张 华 徐庄办事处党总支书记
王开宏 幸福庄办事处党总支书记
栗兴国 王庄办事处党总支书记
张显利 辛召办事处党总支书记
李德宝 花山头办事处总支书记
李启勇 白龙湾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环保所,张清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体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