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0913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0-01-28 | 发布日期 | 2020-01-28 |
发文机关 | 桑村镇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桑发〔2020〕1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中共桑村镇委员会 桑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桑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桑发〔2020〕10号
各办事处、村,镇直各部门:
《桑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桑村镇委员会 桑村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8日
桑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及处置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原则
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力应对,公开透明、回应关切,依靠科学、有效防治”的原则,提高疫情防控水平、应对能力和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采取综合防控措施,防范疫情输入,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
(一)机构设置
成立桑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实行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的工作负责制,负责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成立9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分别由分管同志任组长,分头负责综合协调、疫情防治、医疗救治、宣传舆情、交通联防、市场交易管理、社会随访、应急保障、督查督导等工作。(领导小组和9个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详见桑发﹝2020﹞7号文)。
(二)职责分工
党政办:负责组织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负责协调领导小组各工作专班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业务调度、督导检查和综合评价;向领导小组报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综治办、派出所、执法队:负责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组织对全镇封锁工作,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医疗救援通道畅通无阻;协助卫计办落实强制隔离措施;会同国土所、林业站、执法队等部门查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和加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
宣传办: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对疫情的正确舆论引导,做好防控政策和防控成效的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疫情防治信息、新闻报道的审查工作;根据国家发布的疫区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引导人员流动;做好网上信息发布的管理和引导。
应急办:负责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做好药品、消毒剂、器械、防护用品等储备,及时保障物资供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的生产和调度。负责处置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应急保障和救援等工作。
桑村学区:负责做好桑村镇就读学生的摸底,并及时与卫计办做好对接,协助做好相关防控工作;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学生、儿童的晨检报告工作,做好学校消毒消杀工作。
民政办:负责对受感染的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接收和分配国内外企业、个人和相关组织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组织和动员社区、村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做好因病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善后工作。
司法所: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中活禽交易、野生动物管控及疑似病例留置、确诊病例隔离等法律纠纷处置等。
财政所:负责各项防控工作经费的保障,做好防控应急贮备物资、设备、药品的资金安排并及时拨付,加强资金管理监督。
林业站:负责指导监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加强与卫计办、畜牧站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及时向卫计办通报野生动物疫情监测信息;查处农贸市场以外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和加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
交管所、执法队:负责做好公交站、汽车站和交通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车辆传播;确保应急防治物资、器械和标本的运送;根据指挥部统一部署,在管辖范围内的交通要道依法设置哨卡,开展交通检疫。
畜牧站:负责开展对规模养殖场、牲畜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监测和排查,一旦发现异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开展追踪调查,并对规模养殖场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负责做好对兽医及相关人员的自身防护;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家禽(畜)养殖、运输、扑杀(屠宰)、加工等高风险人员的检测和医学观察、分析评估;强化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市场监管所:负责对大型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监测和排查,一旦发现异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开展追踪调查,并对大型商场、超市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协助做好防控药械的供应工作;加强对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根据通报情况,对流入市场的污染食品、染疫动物、有毒有害物品进行查封、下架并交由相关单位处理;关闭疫情发生地的相关交易市场并开展消毒消杀。
文化站:负责落实旅游团队信息台帐制度,对来自外地的游客进行动态监控;视疫情动态,发布卫生安全提示,部署旅游防控措施;发布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区旅行警告;了解近期我镇在疫区旅游团队人员及疫区到我镇旅游团队情况,防止疫情通过旅游渠道传入我镇。
卫计办、卫生院: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加强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做好疫情监测和信息报告工作;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做好病例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与监测工作;加强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对医疗卫生机构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疫情形势研判,向区人民政府提出针对性的防控措施。负责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检查和治疗等医疗保障支付标准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的监督管理。
城建办:负责环境综合治理,清理卫生死角,整治乱堆杂物,及时做好垃圾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创造整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环境。
各办事处、村、镇直各部门组织协调有关人员和村力量,全面负责辖区内疫情防控工作。各村负责辖区内所有路口设置关卡,禁止外来车辆进入本村。打开村内大喇叭,24小时不间断进行广播宣传,入户进行宣传摸排,并把摸排结果每天上报到镇领导小组。
三、工作制度
(一)定期会商制度。每天召开一次工作专班碰头会议,及时研判形势,调度工作进展,研究防控措施。遇有重要情况,随时召开会议。
(二)信息报送制度。各工作专班牵头领导根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每日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有关疫情信息和最新工作进展,每天早8点、晚4点时前报综合协调专班。综合协调专班负责整理疫情变化和工作进展等相关信息,形成专报信息,报镇主要领导。
(三)指令发布制度。对需立即办理的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领导小组名义发通知或指令,责成有关部门立即办理。
(四)督查督办制度。建立疫情防控处置督查督办制度,组织对各办事处、村、镇直各部门单位开展专项督导,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地。
四、应急机制
(一)严细信息摸排,严把输入关口。各办事处、村、镇直各部门组织力量,逐村逐户对外来返乡特别是武汉返乡或近期具有武汉旅行史的人员开展摸排,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必要时,设置检疫卡哨,加强过往人员特别是外来人员的健康检验,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实行信息报告制度,每天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信息。
(二)严守服务规程,强化医疗保障。对疑似或确诊病例要及时转诊至上级医院。桑村镇卫生院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救治组,实行院长负责制;明确接诊转诊专用救护车,24小时畅通急救电话、随时待命;同时做好药品物资保障,加强院感防控、医护人员防护和应急演练,确保时刻备战、处置规范。建立相应医疗服务力量,强化医疗服务人员、车辆、财物保障“三到位”。医疗救治人员、车辆名单报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密管控措施,加强个案处置。如出现武汉返乡或武汉旅行史人员发热等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行专人专车接诊转诊,送往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救治。建立信息即时通报制度,接诊情况即时上报、通报相关办事处、村、镇直各部门。各办事处、村、镇直各部门要立即进入战时状态,对患者接触人员实行隔离观察,加强病毒消菌消杀,并密切关注留观人员健康状况。隔离期为14天,期间对出现异常临床表现的,立即送至定点医院进行诊治;期满未出现异常的,及时解除医学观察。
(四)严明职责任务,坚持联防联控。要坚持层级联动、部门联防,对出现应急情况的,宣传、公安、应急、医保、卫健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在舆情管控、交通安全、物资供应保障等方面加强联防联控,做好服务保障,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及时采取相应行动,确保应急救治有序、社会和谐安定。
五、有关要求
(一)严肃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及省市区安排,认识再提高、工作再加力、措施再细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阻击战、攻坚战。
(二)严密工作部署,科学统筹推进。既要紧紧围绕每个阶段防控工作的重点领城和关键环节,及时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又要统筹谋划,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及时调整优化防控策略和措施。
(三)严明纪律要求,严厉追责问责。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紧密团结,通力协作,有问题随时提出,有情况随时会商,有数据及时共享,统一步调应对处置,合力推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值班值守,时刻保持战备状态,疫情不除绝不收兵。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信息瞒报漏报、防控措施不力、失职失责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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