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09138 | 主题分类 | 信访 |
成文日期 | 2020-02-26 | 发布日期 | 2020-02-26 |
发文机关 | 西集镇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西发〔2020〕1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中共西集镇委员会 西集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的意见
西发〔2020〕16号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市、区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信访工作责任,切实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强化信访稳定工作措施,根据《山东省信访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信访稳定工作,制定本意见。
进一步明确信访稳定工作目标
动员全镇各级各部门,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排查信访隐患,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制,以控制和减少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老户访、非访为重点,争取信访量总体下降30%、信访积案“清零”,争创信访工作模范镇,保持社会稳定,保障全镇经济社会良好发展。
进一步落实信访稳定工作责任
进一步健全信访稳定责任落实机制。认真执行信访工作属地属事管理制度,科级干部对所联系的办事处、村和分管的部门行业负有领导责任,办事处书记、行政村书记和部门负责人负有主要责任,办事处、村和部门的相关人员负有具体责任。
各办事处、村和部门按照属地属事管理的原则,具体负责信访隐患排查、信访对象的监控和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不折不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信访化解和维稳任务。各办事处、村或部门单位,一旦出现人访案件,要做到思想重视、行动迅速、人要接回、事要解决。
三、进一步强化信访稳定工作措施
(一)加强信访队伍建设。调整镇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领导干部接访日制度,整合综治办、信访室、司法所力量,在综治中心设立信访接待大厅,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理顺接访、归口、分理、督办、结案、反馈等信访接处程序。各办事处、村和部门要成立信访稳定工作小组,明确专人(村级的为矛盾纠纷调解员)负责信访工作;接访人员要严格遵守《山东省信访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文明接访,依法处置,秉公办事,严格保密,材料保管等规定。信访室在镇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信访维稳日常工作,综治、司法、政府热线等部门做好配合。
(二)实行“多网合一”的网格化管理。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将党建网格、综治网格、信访网格、环卫网格、安监网格等进一步优化整合,合理细化分区,打造基层乡村治理一体化网格,选齐配强以小组长、党员中心户为骨干的网格员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管理考核,落实激励措施,用好网格化平板APP和综治中心信息化平台,确保网格员在乡村治理和信访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完善信访稳定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定期研究信访稳定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镇党委、政府定期集中研究全镇信访稳定工作,听取各办事处信访稳定隐患排查和办结情况汇报,安排信访稳定下步工作,并对重点信访案件逐个分析,形成具体处理意见;组织开展季度、年度检查评比活动和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落实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各办事处、村和部门每月召开一次信访维稳会议,总结当月工作情况,分析信访维稳动态,提出下月工作打算。二是建立定期排查调度制度。办事处、村和部门对信访隐患和矛盾纠纷一月一排查,每月25日前向信访办、司法所报送信访稳定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台账,对本月信访稳定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并由镇信访办进行通报。三是建立信访稳定隐患和矛盾纠纷调处制度。按照“属地属事管理”原则,各办事处、村对排查出的信访稳定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化解,做好台账和材料的整理。加强与镇相关部门的协作对接,配合信访稳定和矛盾纠纷涉及的单位积极做好化解工作。信访办、司法所、法律顾问等,做好政策、法规的解释、疏导。四是建立重大活动预警预案制度。在元旦、春节、国庆节和上级大型会议或活动前,要对全镇的信访包案进行排查化解,各办事处、村和相关部门编制重点人员稳控预案和处置方案,明确人员和职责,落实责任,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四、严格信访稳定责任追究
强化压实信访工作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办事处、村、部门及人员,增强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规范信访工作秩序。
(一)办事处、村及部门、单位在信访工作中未按要求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引发信访的:包括对信访动态掌握不清、信息报送不及时、未履行稳控职责,造成一定影响的,对主要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责任追究。办事处、村及部门、单位要和镇党委、政府签订信访维稳工作责任书。
(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的种类为: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停职检查;党纪政纪处分。
(三)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处理的内容: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负有领导责任、主要责任、具体责任的责任人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未在期限内改正、因办结不及时出现重访的,进行约谈、通报,并加倍处罚。
(1)所在办事处、村、部门出现信访和到镇、区个人访的,初次,由所在办事处、村、部门第一时间及时领回(费用由责任单位负责,下同)办结,如办结不及时出现重复访并被区级通报的,处罚办事处、部门主要责任人每人每次100元,村主要责任人每人每次200元;超过三次(含三次)重复访并被区级通报的,办事处、部门主要责任人每人每次200元,村主要责任人每人每次400元,未被区级通报的处罚金额减半(下同),范围扩大到负有领导责任的科级干部。
(2)所在办事处、村、部门出现到镇集体访,初次,由所在办事处、村、部门第一时间及时领回办结。如办结不及时出现重访的,或出现到区集体访和到市个人访并被区、市级通报的,处罚办事处、部门主要责任人每人每次200元,村主要责任人每人每次300元,出现三次重复访的,处罚办事处、部门主要责任人每人每次400元,村主要责任人每人每次600元,并进行通报批评,超过三次重复访处罚翻番,范围扩大到负有领导责任的科级干部。
(3)所在办事处、村、部门出现到市集体访的,由所在办事处、村、部门第一时间及时领回办结。处罚办事处、部门主要责任人每人每次300元,村主要责任人每人每次500元,出现二次(含二次)重复访的,处罚办事处主要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每人每次600元,村主要责任人每人每次1000元,并进行通报批评;如办结不及时的,相关责任人除处罚外,另给予诫勉谈话处理,范围扩大到负有领导责任的科级干部。
(4)所在办事处、村、部门出现赴省上访的,初次,处罚办事处、部门主要责任人每人每次400元,村主要责任人每人每次600元,超过二次(含二次)重复访的,处罚办事处主要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每人每次600元,村主要责任人每人每次1500元;并进行通报批评;如办结不及时的,相关责任人除处罚外,另给予诫勉谈话处理,范围扩大到负有领导责任的科级干部。
(5)所在办事处、村、部门出现进京上访的,处罚办事处、部门主要责任人每人每次500元,村主要责任人每人每次800元,超过二次(含二次)重复访的,处罚办事处、部门主要责任人每人每次1000元,村主要责任人每人每次2000元;如因办结不及时的,给予停职检查处理,造成较坏影响的视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范围扩大到负有领导责任的科级干部。
2、财政供养人员参与、组织、支持、教唆、纵容上访的,扣发全年一次性奖金,取消评先树优资格,是公务员的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公务员考核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在年度考核中给予不称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是事业单位人员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在年度考核中给予不合格,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对其他财政供养人员参与、组织、支持、教唆、纵容上访的,坚决予以解除劳务关系。
3、村级党员和干部参与、组织、支持、教唆、纵容上访的,由纪检机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4、科级干部因信访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问题处结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影响恶劣的,建议区委调离;部门负责人是双管部门的,建议其上一级管理部门调离。
5、处罚款的缴纳。工资在镇财政发放的,在接到处罚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处罚款交镇财政所,拒不交纳罚款停发当月工资;不在镇财政发放的,处罚款在当月底前交镇财政,超过期限拒不交纳的,由镇纪检机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四)实行信访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凡发生赴区级以上上访且被区级通报的,该办事处、村、部门(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取消当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实行信访专项表彰奖励制度
1、年度内未出现信访问题的办事处、村、部门,年终予以表彰,奖励办事处责任人3000元、村责任人2000元,其中办事处书记和行政村书记的奖励比例不低于50%。奖励帮包办事处、村科级干部1000元。凡化解1起信访积案(5-10年)的奖励包案领导干部、办事处和村书记各1000元。
2、信访办公室要全面掌握全镇不稳定因素,做到超前预防、认真接访、及时分流、严格督办,并严格统计,做到周通报、月小结、年汇总,作为镇党委、政府月度和年终兑现奖惩的依据。年度内信访工作被区委、区政府授予“信访工作模范乡镇”,镇政府奖励信访办公室2000元,被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5000元。
(六)严厉打击非法上访、缠访、闹访:信访人有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等违反《山东省信访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根据《山东省信访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现场处置措施并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进一步加强对信访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信访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全体科级干部、各办事处负责人、信访室、党政办、纪委、组织办、卫计办、民政办、城建办、经委、林果站、经管站、执法中队、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学区、自然资源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稳定领导小组。
要实行党委、政府主抓,上下联动、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制度切实做到信访隐患常排查,确保信访问题早发现、快化解、稳控制、妥处理。
附:西集镇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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