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09150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成文日期 | 2020-05-29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
发文机关 | 店子镇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店政发〔2020〕1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店子镇民政府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方案
店政发〔2020〕18号
各办事处、村,镇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生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店子镇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方针,以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以保障生态安全、改善环境质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主线,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农村。
二、2020年主要目标
1.全镇各村水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Ⅱ类)比例达100%,Ⅰ~Ⅱ类水质比例稳中有升。
2.全镇17个村垃圾收运机制正常运作,新建改造镇驻地公厕2个,建设农村公厕6个。
3.全镇森林覆盖率达54%、森林蓄积量达35万立方米、湿地保有量20公顷。
4.打造1个省级美丽乡村。
5.农用化肥使用量和农药使用量分别下降5%、8%。
6.万元GDP用水量和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8年下降2%、1.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556。
7.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0%以上,PM2.5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8.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5%以上。
9.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96%以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保持100%。
三、主抓一批对全镇有重大影响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整治任务
(一)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按照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放心的饮用水要求,依照水源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做好水源地的污染防治工作。饮用水源地范围内,不再新建、改建、扩建向水库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水库范围内开展养殖业活动,关闭、迁移危害水源的项目,严禁农药、化肥、农膜等污染,禁止破坏水库范围内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以及与饮用水源保护相关的植被。
(二)加快重点流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与改造,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88.5%以上,完成年度整治任务;建立和完善农村污水处理基础设施长效运行机制,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实现污水有效处理。
(三)提升循环经济水平。推动节能和发展循环经济,完善循环经济产业链,实施节水、节电、节能等项目。
(四)划定生态红线,制定并执行管控措施。明确各区域主导生态功能,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制定生态保护措施,为全镇生态保护与建设、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提供重要支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店子镇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镇生态环保的指导、督查和宣传工作。
(二)督查协调到位。完善领导挂钩机制,推进落实“一月一协调,一季一督查”机制,对照各项节点目标,切实加大协调力度。要推行“一线工作法”,分工分组挂钩攻坚任务,靠前指挥调度。各责任单位要科学倒排工作计划,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工作要求。镇督查办要加大督查力度,每季督查方案的进展推进情况、存在问题的协调解决情况等。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解决问题。
(三)经费保障。为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顺利进行,镇财政安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用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业务工作及设备购置。
店子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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