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0916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0-09-15 | 发布日期 | 2020-09-15 |
发文机关 | 店子镇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店发〔2020〕4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店子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
实 施 方 案
店发〔2020〕46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 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精神,深入推进平安店子、健康店子建设,促进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认识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 社会治理格局,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领导和部门协作,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探索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规范管理措施,促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逐步建立健全全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平安店子、健康店子建设。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搭建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落实健康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健康细胞工程(健康社区、健康学校、 健康企业、健康家庭)和基层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镇基本 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明显下降。
具体工作指标包括:依托村综治中心等场所,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为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以村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达到80%以上。 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学校心理咨询室建成率80%,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1所,设立未成年人心 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1个。各单位部门、 新经济组织等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员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培育发展一批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为大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建成社会心理服务机构。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1 .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 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等要求,在村综治中心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综治中心等要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心理需求。充分发挥综治信息系统平台优势,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开展社会心态预测预警,定期开展分析研 判和风险评估。在村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心理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网格管理员、人民调解员、志 愿者等,对居民摸排各类矛盾问题,及时疏导化解。利用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公共服务设施,为空巢、丧偶、失独、留守老年人,孕产 期、更年期和遭受意外伤害妇女,流动、残疾留守和困境儿童、孤儿、残疾人及其家属等,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
卫生服务中心要安排符合心理健康服务要求的场所,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健康教育、答疑释惑、心理咨询等服务。
卫计、民政、派出所等部门要建立健全综合管理小组,结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流浪乞讨人员、公安监管所被监管人员、服刑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 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心理沟通机制,做好矛盾突 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制订个性化疏导方案,特殊人群个性化心理疏导的覆盖率达到60%以上。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促进社会融入,对有劳动能力者 积极提供就业引导服务,提升其适应环境、重返社会的能力。
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力度。各学校要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积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学前教育机构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开展以学前儿童家长为主的育儿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学前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特殊教育机构要结合听力障碍、智力障碍等特殊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 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学区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现有经费渠道,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发展性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
各学校要建立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要密切学校与村联动,及时了解遭更欺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以及沾染毒品等学生情况,并提供心理创伤干预。要创新和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方式, 通过“校社合作”引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心理服务机构,为师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心理健康服务。
健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鼓励规模较大、 职工较多的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依托党团、工会、人力资源部门、卫生室,设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团队,全到设立1个心理辅导室,规模较小企业和单位可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对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要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举办职场人际关系、情绪调节等方面公益讲座,提升员工心理健康意识,掌握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通过员工心理测评、访谈等方式,及时对有心理问题的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必要时转介至专业医疗机构 治疗。
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在公安监管场所、戒毒社区、司法所、矫正场所、救助管理站、信访接待场所等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对系统内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 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
4.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民政、卫计等有关部门要探索支持、引导、培育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措施,并研究制订管理、规范、监督、评估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相关措施,促进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向基层组织及村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逐步扩大服务覆盖面,并为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性服务。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要加大服务技能和伦理道德的培训,提升对心理行为问题的服务能力和常见精神障碍的识别能力。
5.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卫生服务中心要 加强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科普宣传,对村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推广老年痴呆适宜防治技术。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精神卫生和心理健 康服务的空间和内容。鼓励培育医务社会工 作者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医患沟通、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方 面优势,强化医疗服务中的人文关怀。
6.建立健全心理援助服务平台。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扩大心理援助平台的社会影响力和利用率。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
7.健全心理健康科普宣传网络。卫计、宣传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健全包括传统媒体、新媒体在内的科普宣传网络,运用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互联网(门户网站、微信、 微博、手机客户端等)等,广泛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 “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识和科普知识。积极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进学校、进企业、进村、进机关等活动,开展心理健康公益讲座。在公共场所设立心理健康公益广告,各村健康教育活动室向群众 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组织志愿者定期参加科普宣传、热线咨询等志愿服务。城镇、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50%以上。
8.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机制。综治、卫计、公安、民政、残联等单位要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 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依法开展案(事)件处置,使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在册患者治疗率、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以上。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要建立由村(居)“两委”成员、网格员、精防医生、民政专干、助残员、志愿者等基层人员组成的个案管理团队,对患者实施个案管理。做好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与基 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制度的衔接,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民政部门要率先落实民政部等4部门《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意见》,开办多种形式的社区康复机构,筹集资金保障社区康复站正常运行,在保证服务水平基础上逐步增加康复站的数量。卫生服务中心给与技术支持,使患者康复参与率达到60%以上,对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率在50%以上。
(二)加强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发展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卫生服务中心要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开展心理学和精神卫生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 专业水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为社区居民有针对性地提供救助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关系调适等服务,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社会融入等服务。
2.培育心理咨询人员队伍。相关部门要研究制订吸引心理学专业背景人员和经过培训的心理咨询人员从事心理健康服 务的相关政策,设置相关工作岗位,提高心理健康服务的可及 性。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和支持心理咨询人员为公众 提供心理健康教育与科普知识宣传,为有心理问题人群提供心 理帮助、心理支持、心理教育等服务。心理卫生行业组织要经常性地开展心理卫生服务实践操作等方面的继续教育、专业培 训,提高心理咨询人员的专业化水平;试点工作办公室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心理卫生服务队伍水平提升。
3.发展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队伍。卫计部门要引进 心理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增加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人员。通过精神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等,提升精神科医师数量和服务水平。医院、基层医疗机构要通过 培训、继续教育等形式,提升临床医师心理健康服务知识和技 能,对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进行早期识别和转诊。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对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给予技术指导,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进行治疗和心理干预等。
4.组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民政、卫生健等部门向社会广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探索支持引导志愿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鼓励和规范心理健康志愿服务的发展。要对志愿者开展心理健康相关培训,健全奖励表彰机制,支持其开展科普宣传、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
5.健全行业组织并加强管理。卫计、教育、 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能力建设, 整合辖区社会心理服务资源,有序开展心理服务机构和人员摸底调查、行业服务规范制订和实施、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督导等工作,要求心理服务专业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和伦理规范。试点过程中心理卫生服务机构要将有关资料立卷归档,妥善保管。加强心理健康数据安全的保护意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护机制,防范因违反伦理、安全意识不足等造成的信息泄露,保护个人隐私。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平安店子、落实健康店子的重要举措,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作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各有关部门要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在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矫治帮扶、心理疏导等服务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完善“三社联 动”机制,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服务,为贫困弱势群体和经历重大生活变故群体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确保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有场地、有设施、有保障。 各部门各行业要加强对本行业心理健康服务的领导,开展相关 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各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培训计划。
(二)强化政策保障。有关部门要研究制订体现心理健康服务技术劳务价值的相关政策措施,增加岗位吸引力,调动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新心理健康服务模式,建立心理健康服务网站、心理自助平台、移动心理服务应用程序等,通过网络平台向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服务。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开展试点工 作。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利用政法、民政、残联等部门经费,积极开拓公益性服务的筹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探索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三)强化督导评估。将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列入平安店子建设考核内容,试点工作办公室定期组织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建立试点工作定期通报和信息反馈制度,对于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违规使用试点经费者,要限期整改。试点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建立阶段评估和终期考核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整 改措施,确保试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中共店子镇委员会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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