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09165 | 主题分类 | 林业 |
成文日期 | 2020-11-10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
发文机关 | 店子镇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店政发〔2020〕3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店子镇打击森林草地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店政发〔2020〕34号
各办事处、村,镇直有关部门:
我镇已进入2020年至2021年度森林防火期,进山旅游采摘、秋收秸秆焚烧及祭祀上坟烧纸等诱发火灾因素增多,森林火灾隐患突出。为有效控制野外火源,确保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根据《全区打击森林草地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山森防指办〔2020〕3号)的有关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20日在全镇范围组织开展打击森林草地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店子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0日
店子镇打击森林草地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森林草地违法用火行为,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坚决遏制人为原因引发森林草地火灾多发态势,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地火灾重大风险,有效遏制重特大森林草地火灾和严重人员伤亡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地资源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12月20日。
三、组织落实
全镇打击森林草地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由镇派出所会同镇林业站等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开展。
四、打击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所有森林草地违法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火安全的违法行为。
(一)违法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
(二)违法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花放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三)违法林草业生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计划烧除、烧疫木、防虫防疫、点烧隔离带等行为。
(四)违法施工作业用火。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五)违法野外生活用火。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
(六)其他违法行为。破坏、盗窃森林草地防灭火设施设备,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法用火行为。
(七)各种故意纵火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高度重视打击森林草地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统筹做好专项行动开展。
(二)强化协同配合。有关部门,特别是派出所、林业站、民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发挥专业优势,健全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联合督导,形成打击合力。
(三)突出工作重点。要认真分析违法用火特点规律,加强对林缘、工地等重点区域及驴友、智障人员和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的巡查、监控。
(四)强化警示教育。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法用火案例,对影响较大火灾要成立专案组,从严从速惩处肇事者,形成强大震慑作用,提升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自觉。探索建立违法用火有奖举报制度,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文件文字版:
店政发〔2020〕34号关于印发《店子镇打击森林草地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文件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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