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09180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成文日期 | 2021-04-29 | 发布日期 | 2021-04-29 |
发文机关 | 西集镇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西政发〔2021〕1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西集镇龙河生态管护考核办法》的通知
西政发〔2021〕15号
各办事处、村,镇直有关部门、暨国物业公司:
现将《西集镇龙河生态管护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集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9日
西集镇龙河生态管护考核办法
按照区委“山水林田大会战”工作部署要求,为持续深入推进龙河综合生态治理工作,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龙河生态保护的实施意见》(西发[2020]34号)。
二、考核对象
暨国物业公司。
三、考核内容
龙河两岸护坡绿化及河道环境卫生。具体标准如下:
1.两岸绿化覆盖完好,禁止任何人挖采苗木花草、破坏绿化设施等。
2.绿化内无杂草并及时对苗木分支进行修剪。
3.河面无漂浮物、无垃圾、无有害水生植物,打捞上岸的垃圾、漂浮物及时清运,并在指定地点倾倒。
4.滩地和岸坡无垃圾、无杂乱堆放、无乱垦乱种,严禁种植各类农作物及经济作物。
5.公示牌、垃圾桶等管护物资保管到位。
6.龙河两岸路面保洁达到“四无、六净、二不”标准。禁止焚烧各类垃圾。
7.对龙河两岸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时查处。
8.对河道安全进行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四、组织实施
由西集镇环卫所组织实施考核,每周至少考核一次。
五、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直接影响暨国物业负责同志绩效工资,每发现一处河道、路面垃圾扣10元;绿化花卉苗木每缺损一株扣1-200元不等;每栽种一处农作物及经济作物扣20元;焚烧垃圾每处扣50元;发现违建及安全问题未及时查处、报告的扣100元。
2021年4月29日
文件文字版:
西政发〔2021〕15号关于印发《西集镇龙河生态管护考核办法》的通知 (1) (1).doc文件PDF版:
西政发〔2021〕15号关于印发《西集镇龙河生态管护考核办法》的通知 (1)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