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09198 | 主题分类 | 林业 |
成文日期 | 2022-01-19 | 发布日期 | 2022-01-19 |
发文机关 | 水泉镇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水政发〔2022〕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水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水泉镇全面建立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 知
水政发〔2022〕2号
各办事处、村,镇直各部门:
《水泉镇全面建立林长制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水泉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9日
水泉镇全面建立林长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推进生态水泉、美丽水泉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131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全面建立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字〔2019〕35号)《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亭区全面建立林长制工作方案通知》(山政办字〔2019〕51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建立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保护管理新机制。其中,2021年12月底前,镇、村制定本辖区的林长制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同级林长,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建立覆盖镇、村两级的林长制管理体系。2022年,进一步完善林长制责任体系,落实监督责任,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实现常态化管理。
二、组织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下级林长对上级林长负责,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
(一)镇级林长。镇林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第一副林长由镇长担任,副林长由其他负责人担任。镇级林长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负责辖区内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管理,落实源头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制止并协调处置各类破坏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责任区内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负总责。
(二)村级林长。村级林长由各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村级林长主要负责在责任区内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及时发现、制止责任区内破坏森林等生态资源行为,并立即向上级林长报告。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生态资源保护。把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划定保护区域,落实保护措施。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开展勘界定标工作,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林地,清理整治乱占滥用等突出问题。组建专业扑灭火队伍和护林员队伍,加强基础设施、物资储备建设,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建立日常监管制度,实施森林管理保护联合执法,成立联合执法专班,严肃查处破坏林业生态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占滥用林地等行为。
(二)加强生态资源培育。科学编制森林、湿地生态保护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环城绿道提升工程,完善道路路网、提升绿化水平;实施全域性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对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水系沿线适宜地区进行植树绿化,实现林木田成网、路成行、岸成荫;开展环镇、环村生态林带建设,推进农村道路、河渠、房前屋后、闲置土地绿化。加快宜林荒山、荒坡、荒地、荒滩植树绿化;加强对未成林地、疏林地补植补造,加快植被恢复。推进森林抚育经营管理,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强退化林修复,推进低质低产低效林改造,强化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推进林业产业化,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发展林果林草、种苗花卉、森林旅游康养等特色产业,实现森林等生态资源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生态资源管理。加快建立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明确森林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加快森林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支持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提高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建设森林、湿地资源“一张图”“一套数”的动态监测体系,提高监测时效性和数据准确性。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逐地逐片落实管理主体,确保林地和古树名木都有林长或具体管护人员负责管理。推广实行“民间林长”等有效做法,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促进形成有效社会监督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抓紧出台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保障工作经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镇级林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遇重大事项,总林长、副总林长随时召开会议研究。
(二)健全工作机制。把林长制作为山林防火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村要抓好落实责任,建立林长制联席会议等制度办法,着力构建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
(三)严格绩效考核。建立健全镇林长制绩效评价体系,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追究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在重点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责任牌,标明林长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大力开展生态资源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镇总林长、林长名单
2.镇、村级林长一览表
附件1
镇总林长、林长名单
总 林长:李 岩 镇党委书记
副林长:徐 昕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 灿 副镇长
设立镇林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业服务岗办公室,李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水泉镇镇、村级林长一览表 | ||||
责任山头 |
村林长 |
帮包领导 |
护林员 |
|
长城村 |
于灯臣 |
程 民 |
于灯勤 |
|
田坑村 |
宋朝凤 |
王得明 |
王延柱 |
|
峪子村 |
秦显民 |
王得明 |
胡太彬 |
|
东朱庄村 |
张德峰 |
刘 澎 |
王彦具 |
|
朱庄村 |
刘保本 |
刘 澎 |
张国庆 |
|
云峰山村 |
冯玉宁 |
程 民 |
王彦具 |
|
西堌城村 |
马运喜 |
邵长青 |
王彦直 |
|
东堌城村 |
马铜柱 |
王夫贵 |
郑克会 |
|
石盆村 |
马西格 |
王夫贵 |
闫 震 |
|
袁庄村 |
袁汝伦 |
刘 铮 |
袁洪年 |
|
尚岩村 |
刘玉友 |
刘 铮 |
刘玉良 |
|
棠棣峪村 |
廉士华 |
邵 飞 |
倪祥田 |
|
赵岭村 |
王洪臣 |
张清辉 |
周福胜 |
|
唐岭村 |
连士云 |
张清辉 |
闫 震 |
|
张山头村 |
张绍香 |
邵 飞 |
郑秀全 |
|
郑庄村 |
郑 波 |
魏传印 |
郑洪喜 |
|
下辛庄村 |
邵 伟 |
郭长浦 |
邵长举 |
|
水泉子村 |
连士林 |
满仓玉 |
张业彬 |
|
化石岭村 |
张立政 |
张 阳 |
张业彬 |
|
上龙庄村 |
郭 兰 |
郭长浦 |
闫业青 |
|
下龙庄村 |
闫绍青 |
张 阳 |
闫业青 |
|
吉庄村 |
李秀军 |
满仓玉 |
卢金海 |
|
大马湾村 |
倪印敏 |
黄德军 |
郝开运 |
|
上辛庄村 |
尹士荣 |
朱宝章 |
尹士涛 |
|
南蒋村 |
李彦骑 |
郭忠清 |
吕高伟 |
|
白蒋峪村 |
邱 永 |
于 静 |
邱泗勇 |
|
杨庄村 |
李 然 |
于 静 |
邱泗龙 |
|
柴山前村 |
张桂宏 |
黄德军 |
张培彬 |
|
柴胡村 |
侯成健 |
郭忠清 |
侯 伟 |
|
李庄村 |
颜 辉 |
闫 凯 |
李德旺 |
|
板上村 |
张培真 |
张 康 |
王彦水 |
|
下湾村 |
韩 芹 |
闫 凯 |
陈永法 |
|
伏山湾村 |
刁统将 |
张 康 |
房茂林 |
|
魏沟村 |
王成辛 |
庄启鑫 |
韩发宝 |
|
青莲村 |
徐灯营 |
李 灿 |
于绍党 |
|
夏岭村 |
柴茂平 |
李 灿 |
于绍清 |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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