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13608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成文日期 | 2016-05-03 | 发布日期 | 2016-05-03 |
发文机关 | 店子镇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店政发〔2016〕45号 | 有效性 | 失效 |
店子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的
实施方案
店政发〔2016〕45号
按照全区统一部署,为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快改善全镇环境空气质量,扎实推进我镇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防治规划》、《枣庄市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山亭区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工业企业、燃煤、扬尘、油烟及焚烧、机动车等污染治理任务,大力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切实改善全镇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2016年5-8月),全镇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大幅增加;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同比改善,确保实现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1.依法取缔土小企业。落实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管理责任,对停产半停产企业、废弃砖瓦窑厂、闲置院落、用水用电增容扩容等重点区域开展全面排查,依法取缔小炼油、小土窑、小塑料颗粒、小化工、小洗选、小印染等土小企业。实施动态管控,严防土小企业死灰复燃。
(二)燃煤污染治理
2.燃煤锅炉综合治理。2016年4月底前,完成全镇燃煤锅炉摸底核实工作;2016年5月,全面启动综合治理;2016年底前完成年度任务。
3.露天储配煤场整治。2016年7月底前,依法清理取缔无合法手续的露天储配煤场,拆除建筑、恢复地貌;手续齐全的煤炭经营企业储煤场,要完善防风抑尘和喷淋降尘设施;煤场出口道路要硬化并保持干净整洁无粉尘。
(三)工地扬尘污染治理
4.建筑工地扬尘治理。2016年5月底前,完成对全镇限额以上房屋建筑工地扬尘问题整治,施工现场防治措施做到“六个100%”(即施工现场围挡封闭100%、场区道路硬化100%、渣土物料覆盖100%、洒水清扫保洁100%、渣土物料密闭运输100%、出入车辆冲洗100%)。
5.市政工程(道路)工地扬尘治理。2016年5月底前,完成对市政工程、市政道路、绿化养护等工地扬尘问题整治,施工现场防治措施做到“五个100%”(即进出道路硬化100%、渣土物料覆盖100%、洒水清扫保洁100%、渣土物料密闭运输100%、出入车辆冲洗100%)。施工现场物料运输车禁止超高装载、密闭不严、不冲洗或冲洗不到位、带土带泥上路。现有工地已停工的,复工前必须实现规范管理;现有工地未停工的,要限期规范;新开工工地,未落实规范管理要求前不得开工。
6.道路施工工地扬尘治理。2016年5月底前,全面落实施工现场防治措施 “五个100%”(即进出施工场地道路硬化100%、渣土物料覆盖100%、洒水清扫保洁100%、渣土物料密闭运输100%、出入车辆冲洗100%)。施工现场物料运输车禁止超高装载、密闭不严、不冲洗或冲洗不到位、带土带泥上路。
(四)道路扬尘污染治理
7.镇驻地道路保洁。镇驻地主干道路全面落实湿式机扫工作,非降水、结冰气象条件下实施冲洗保洁。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2公里范围内的主次干道要加密清扫保洁和冲洗保洁频次,每周至少机洗1次。
8.省道道路扬尘治理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2016年6月底前,全面加强源头控制,严查物料运输车辆超载超限、抛洒滴漏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大力推广机械化清扫,保持路面清洁无尘土、垃圾,非降水、结冰气象条件下实施冲洗保洁;对损害严重路段进行修复,保持路面平整。结合城乡环卫一体化,对道路两旁的村庄、路域(“三线”)环境、公共部位进行规范化保洁,确保无成片垃圾和卫生死角。
(五)物料堆场扬尘治理
9.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治理。2016年6月底前,企业的各类物料堆场要采取棚式等密闭储存方式,确实不能密闭存放的,要在堆场周边建设高于设计堆高至少2米的防风抑尘网(墙),要配套喷淋降尘设施和运输车辆冲洗设备,全面完善扬尘防治设施。
10.镇驻地主干道两侧物料堆场整治。2016年6月底前,城区主干道两侧沙子、石子等经营性物料堆场,要逐一实施限期治理。
11.石料加工场和采石场扬尘治理。2016年6月底前,全面取缔非法经营的石料加工场和采石场。对于合法的石料加工场和采石场内地面须进行硬化并保持场地、路面整洁,安装喷淋降尘设备,做到物料全覆盖,定时洒水,确保场地无扬尘。破碎、筛分、输送、下料口、料仓等生产系统全部封闭运行,粉碎机进料口安装高效喷淋设备;下料口安装除尘设备;装卸物料采取洒水、喷淋、封盖等措施。场区通往主干道的道路要硬化,保证道路平整通畅,及时保洁洒水,保证道路无扬尘。运输车辆必须用篷布紧密遮蔽,冲洗清洁后出场。
(六)油烟及焚烧污染治理
12.镇驻地内餐饮油烟治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周围2公里范围内的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含食品加工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使油烟达标排放,禁止向镇驻地下水道排放油烟;区域内烧烤摊点全部入室烧烤、油烟集中收集净化,实现达标排放。依法规范、取缔城区内的露天烧烤行为,实现“烧烤进院、炉子进店、炉具更换、环保清洁”基本要求。2016年4月底前,制定餐饮油烟治理实施计划,7月底前完成治理。
13.秸秆禁烧。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工作。建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村居的具体责任,严格实施考核和责任追究。2016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三夏秸秆禁烧任务。
14.垃圾禁烧。落实垃圾、树叶、杂草等禁烧措施,杜绝随意焚烧现象。建立村(居)属地管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2016年7月底前,全面建立直接责任人和环卫部门或村负责人台账。
(七)机动车污染防治
15.加强机动车排放监管。按照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尾气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公安、环保部门之间要建立机动车管理信息沟通机制,加大黄标车、冒黑烟车查处力度,严防高污染车辆上路。2016年7月底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查处行动。
16.加强车用燃油质量监管。2016年6月底前,全面开展成品油质量排查,依法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达标油品的行为,确保全区加油站供应的车用汽、柴油必须全部达到国Ⅴ标准。
17.加强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监管。2016年6月底前,对全镇加油站、储油库和所有油罐车的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擅自停运油气回收治理设备的,依法进行处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及各行政村包村干部、支部书记、主任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明确具体工作内容,提出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格督查考核。将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整治攻坚工作纳入各村、各单位、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进一步加大巡回检查力度,随时对各村、整治单位进行实地督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集市,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有效实施环境教育,不断提升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与镇教委联合开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进校园活动,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注重培树先进典型,增强群众的公德和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0一六年五月三日
文件文字版:
店政发〔2016〕45号 店子镇关于大气环境污染方案.doc文件PDF版:
店政发〔2016〕45号 店子镇关于大气环境污染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