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13625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成文日期 | 2017-07-10 | 发布日期 | 2017-07-10 |
发文机关 | 桑村镇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桑发〔2017〕54号 | 有效性 | 失效 |
中共桑村镇委员会 桑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开展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桑发〔2017〕54号
各办事处、村,镇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安保维稳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在全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防范暴力恐怖事件、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安全事故等四类风险的专项行动,确保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特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主线,以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安全事故为目标,以排查安全隐患、消除安全隐患为基本手段,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为抓手,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着力提高对各种矛盾问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案(事)件。坚持因地制宜,区分不同地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特点,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实现“六个不发生”(不发生有影响的政治性事件、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到省进京滋事事件、不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任务目标。
二、排查重点
这次专项行动要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的基础上,突出以下四类重点。
(一)暴力恐怖事件风险隐患。排查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物品、重点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管控、防范等工作存在的漏洞和不足。1.重点人员:包括涉恐重点关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流动人口等。2.重点场所:包括涉恐重点关注人员活动的生活聚居区、出租房屋、网吧、餐饮场所、从业单位和学校等;易被用于恐怖袭击的原材料集中存放场所,加油站、废品收购点等。3.重点物品:包括可直接用于恐怖活动的工具、物品,危爆物品、制爆器材、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4.重点部位:包括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目标、易受恐怖袭击的校园、医院、码头、公交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检查督导单位:综治办)
(二)群体性事件风险隐患。重点排查可能或已经引发串联、聚集、上访、闹事的矛盾纠纷,前期较为活跃、挑头滋事的重点骨干人员,以及化解处置工作存在的漏洞和不足。1.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原民办代课教师、农村“老字号”群体等历史遗留问题。2.农村征地、拆迁、房地产领域引发的纠纷和矛盾。3.企业改组改制、拖欠工资、劳动关系纠纷、社会保障等劳资关系问题。4.环境污染引发的矛盾纠纷。5.商户、摊贩等经营者利益受损引发的矛盾。6.非法集资、传销、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电信诈骗等涉众型侵财类违法犯罪案件利益受损群体。7.干群矛盾、执法司法不当和国家工作人员作风简单粗暴引发的矛盾纠纷。8.医患纠纷、教育纠纷等。9.网络热点炒作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10.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纠纷。11.“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聚集苗头和敌对势力等插手的事件。(检查督导单位:信访室)
(三)个人极端事件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有暴力倾向、扬言报复社会等群体、人员和可能引发暴力冲突的行为,以及教育、服务、管控工作存在的漏洞和不足。1.信访人多次信访,问题迟迟没解决或问题经过镇、村多次处理,信访人至今仍没有息诉罢访的。2.上访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多次进京到省反映问题、精神偏执和行为固执的人员。3.因为工作和生活、感情遇到挫折,导致精神偏激、情绪激烈的人员。4.国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而引发的对政府严重不满的群众。5.顽固不化的邪教人员、对社会不满的社区矫正人员。6.对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等服务管理上的漏洞。7.可能引发暴力冲突的恶意欠薪、暴力讨债行为等。(检查督导单位:派出所)
(四)安全事故风险隐患。重点排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大型重要活动、自然灾害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监管、防控等工作存在的漏洞和不足。1.安全生产隐患,包括建筑施工、煤矿、化工、煤气、天然气等行业企业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等环节的安全隐患。2.消防安全隐患,包括公众聚集场所、棚改校改区、综合体建筑等存在的安全隐患。3.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超载、超员、超限和酒驾、毒驾、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驾驶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以及校车和其他特种车辆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隐患。4.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重点为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疫苗、保健食品等物品和学校食堂、农村市场、“三小”餐饮等场所。5.公共卫生领域安全隐患,包括禽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性疾病。6.大型和重要活动安全隐患,包括大型集会、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等。7.自然灾害隐患,包括河流、湖泊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等。(检查督导单位:安监办)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要坚持条块结合,分层次、分系统开展排查防范,健全日常排查工作机制。村两委开展经常性自查,组织村两委成员,以摸清核实“双实”(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为基础,对村内存在的四类安全隐患进行梳理自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自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重点人员动向及时上报镇。镇每半月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对辖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筛选、核实。
(二)完善排查流程。一是全面排查。各办事处、村,各镇直部门要坚持属地排查与系统排查相结合,立即组织开展横到底、纵到边的隐患风险排查活动,及时发现苗头问题隐患。二是建立台账。各办事处、村,各镇直部门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都要逐一汇总登记,列出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防范处置提供依据。三是分析研判。对排查出的各种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分析研判、风险评估,研究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特别是对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会商研判、研究对策,切实做好预警预测预防工作。四是归口分流。安全隐患该由哪个单位负责解决的,就由哪个单位负责解决;属于哪个部门职责范围的,就由哪个部门解决。办事处、村、镇直部门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研究处理意见。五是解决问题。对群众反映切身利益的问题,突出“事要解决”,主动做好群众工作,不回避、不推诿、不拖延,现有政策范围内,能办的马上办,条件不够、不好办的积极创造条件尽量办,对于确实不能办的,要细致地做工作,向群众解释清楚。六是化解矛盾。对容易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群体性事件的矛盾和问题,要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要求,做好矛盾化解工作。要深入开展走访、接访等活动,面对面沟通交流、倾听诉求、宣讲政策,积极主动解决好他们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赢得他们对镇党委、政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七是依法处置。对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果断依法处置,该关的关,该罚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对聚众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的挑头人员,要及时固定收集证据,依法追责。对有涉恐现实活动的,邪教分子策划破坏捣乱活动的,黑恶势力、暴力讨债的,要重拳出击,形成震慑效应。对屡次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仍然存在安全管理隐患的,要从重给予行政处罚,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八是强化管控。对重点信访群体和人员,特别是个别息诉后又反复、多次进京上访以及容易产生极端事件的人员,办事处、村要切实稳控到位,坚决防止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问题和极端事件。对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落实重点管控措施,做好病情风险评估,防止引发个人极端事件。对存在风险点、隐患点一时解决不了的重点场所、单位、部位,要切实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实行重点防控,确保不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问题。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办事处、村、镇直各部门要把开展专顼行动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工程、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一)严格落实领导责任。成立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桑村镇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专项工作组(排查防范暴力恐怖事件风险隐患专项组、排查防范群体性事件风险隐患专项组、排查防范个人极端事件风险隐患专项组、排查防范安全事故风险隐患专项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张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精干人员进行集中办公。四个专项工作组分别由镇分管领导任组长,牵头部门为副组长,成员由参与四类重点风险隐患排查防范的有关部门同志担任。层层抓落实,压实监管责任,确保责任到岗到人。
(二)完善齐抓共管机制。各办事处、村、镇直各部门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综治办组织实施,纪委负责督导检查和考核。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工作,部门之间加强沟通联络、协调配合、拾遗补缺,齐心协力把工作做好。
(三)加大督导推进力度。各办事处、村、镇直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分解、细化、明确任务目标,倒排时间表,落实责任人。镇将组织督导组,对排查、化解情况开展明察暗访、督导检查,掌握工作进度。各办事处、村、镇直各部门要分别建立排查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坚持每月1日上报上月工作情况。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对隐患排查情况实行每月一调度、一通报,并将情况送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建立考核奖惩机制,把这次专项行动纳入综治暨平安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对因排查不扎实、措施不到位而引发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予以通报批评。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安全责任事故和发生特别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安全责任事故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附:桑村镇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中共桑村镇委员会 桑村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0日
桑村镇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
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张成国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 王绪景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 陈荣阔 党委副书记
王洪军 人大主席
刘忠勇 区经济开发区机械工业园管理服务办公室主任
邱计伟 纪委书记
刘德巨 党委委员、副镇长
徐 昕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 闫 凯 副镇长
陈 璐 副镇长
张 勇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李 磊 机械工业园管理服务办公室
副主任
汤红岩 安监中队队长
李宏基 派出所所长
王 辉 综治办副主任
黄修志 司法所所长
张 涛 城建办主任
王 硕 环保所所长
杜 莉 综治办副主任
房德朝 信访室主任
苗庆义 艾湖办事处书记
赵全中 郭村办事处书记
刘计合 王庙办事处书记
史成祥 桑村办事处书记
赵连志 芹沃办事处书记
崔广军 辛庄办事处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张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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