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13627 | 主题分类 | 扶贫 |
成文日期 | 2017-07-12 | 发布日期 | 2017-07-12 |
发文机关 | 店子镇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店发〔2017〕14号 | 有效性 | 失效 |
中共店子镇委员会 店子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农村孝善养老扶贫工作的意见
店发〔2017〕14号
各办事处、村,镇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党中央提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2017年进入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尚未脱贫的大都是老弱病残无劳动能力的老年人,给脱贫攻坚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目前,扶贫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阶段。为充分发挥孝善文化在脱贫攻坚工作的作用,完善我镇“子女尽孝、企业行善、政府引导、社会共建”四位一体精准扶贫工作格局,落实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责任,预防和杜绝子女推卸责任、把老人推向政府养老的非正常现象,让农村贫困老人重新融入家庭,切实解决贫困老人的脱贫问题,根据《关于印发<山亭区农村孝善养老扶贫实施方案>通知》(山扶贫组发〔2017〕25号),结合我镇实际,就开展农村孝善养老扶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子女尽孝是人伦之始,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中华文明绵延五千年的重要因素之一。推行孝善养老活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旨,大力弘扬“孝”字当头的儒家文化传统,将“百善孝为先”的传统美德和养老扶贫有机结合,树立“以孝立德”、“忠孝传家”、“子孝父安”、“慈善友爱”、“行善积德”的社会新风尚。在全镇形成家庭孝心养老、社会行善敬老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群众见贤思齐,争做孝善子女、慈善楷模。在全镇建立完善老有所依、代代传承的“孝善养老”社会扶贫长效机制。
按照“子女尽孝,家庭为主,村民自治,政府引导,社会善助”的原则,实现“子女尽孝、集体尽力、社会尽心、政府尽责”,把精准扶贫与“四德工程”、弘扬“孝善文化”和前期我们开展的“家庭+企业+社会+政府”四位一体孝善扶贫模式有机结合,通过建立健全正面激励、道德约束、示范带动、舆论监督,引导子女赡养老人尽孝心,倡导社会行善积德献爱心,鼓励各类主体参与养老扶贫事业,建立贫困老年人养老扶贫的新模式。
二、工作目标
重点面向全镇农村70周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病残老人不受年龄限制),开展“孝善养老”扶贫工作。以孝善养老促脱贫为导向,大力实施孝善养老,切实解决农村贫困老年人因单独生活收入无保障而陷入贫困的问题,实现老年贫困人口稳定脱贫。鼓励支持以全面解决农村老人赡养问题为目标,以宣传弘扬孝善文化为抓手,在全镇17个村深入开展孝善养老工作。使孝善文化在农村真正落地开花,形成尊老、敬老、养老、爱老的良好风尚,实现农村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三、工作措施及实施程序
孝善养老是我市确定的六大增收脱贫工程之一,是履行《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定的赡养义务,各办事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发动,扎实推进。
1、广泛发动实施。召开专题村两委会、群众代表会、第一书记和帮扶干部联席会、培训会,统一思想,增强帮扶共识。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制定详细内容,写入村规民约。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老年贫困户及群众座谈会、老年子女动员会等不同形式的会议,深入宣传动员。
2、成立“孝善养老扶贫理事会”。镇党委、政府成立“孝善养老理事会”,由镇分管领导担任负责人,镇扶贫办、督查办、宣传报道站、民政办、司法所、老龄办、文化站、经管站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推进全镇孝善养老工作实施,并对村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各村要设立村级“孝善养老理事会”,负责对村内孝善养老工作的组织领导,分片进行督导;推选德高望重的村贤担任理事长,理事为慈善老人、孝心子女、爱心人士代表等,对“孝善基金”运作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孝心赡养金”的收缴公示和“孝善养老金”的发放公示等。
3、设立“孝善基金”。以镇为单位设立镇级“孝善基金”,利用市级为每位老人每月10元标准,镇扶贫基金会计划再从孝善基金中配套20元,除了利用上级专项孝善扶贫资金外,通过党员干部捐款、吸纳社会企业慈善捐赠等方式扩大基金规模。有条件的村可以通过党员干部捐款、吸纳社会爱心人士慈善捐赠和村级集体补助等方式筹集资金,设立村级“孝善基金”。
4、签订“孝善养老协议书”。镇、村“孝善养老扶贫理事会”要与贫困老人及其子女,共同签订“孝善养老协议书”,明确各方责任义务。
5、缴纳“孝心赡养金”。引导有赡养能力的贫困老人子女,按照每位老人每月最低100元的标准(原则最多不超过300元,具体数额由老人及其子女根据老人赡养需求和子女承受能力商定),为老人交纳孝心赡养金(每个子女应交纳数额由老人及子女商定,可多个子女均交,也可一个子女代交)。“孝心赡养金”按季度缴纳,以村为单位收齐,统一上交镇级“孝善基金”账户,缴纳情况张榜公布。
6、发放“孝善养老金”。凡是子女缴纳孝心赡养金的贫困老人,镇党委、政府从镇级“孝善基金”中按子女缴纳孝心赡养金20%的比例给予孝心奖补,有条件的村再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对于符合孝善养老条件,但无子女或子女是贫困户、低保户的贫困老人,由镇街从镇村两级“孝善基金”中统筹解决,每人每月最低100月。“孝善养老金”由村“孝善养老理事会”,以现金红包的方式,统一直接发放到老人手中(或定期举行发放仪式统一发放),发放情况要张榜公布。
7、建立长效机制。正面激励,在村内显要位置每季度公布一次孝善养老情况。建好各类捐赠、收缴、发放等台账,完善各类档案资料。大力宣传农村孝善养老典型,尤其是赡养贫困老人的典型,对其事例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孝善养老先进模范的带头作用,凝聚孝善养老的正能量。镇党委、政府每年年终举行“孝善之星”评选活动,对孝善养老先进个人、优秀孝善养老理事会、积极支持孝善养老的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宣传,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快推进。孝善养老扶贫工作是孝老爱亲、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光荣传统与扶贫工作的有机结合,是切实解决众多老年贫困人口脱贫的重要举措,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尽快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完善工作方案,让更多贫困老人尽快享受到家庭、政府和社会的关爱。
2、拓宽渠道,长效发展。多渠道筹集“孝善基金”,通过各级专项扶贫资金解决一点,扶贫产业项目收益投入一点,各级民政资金(慈善捐款)资助一点,帮包部门帮助一点,党员干部捐助一点,社会企业、爱心人士捐赠一点等各种方式,逐步建立孝善养老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孝善基金”理财运作,确保基金保值升值,不断发展壮大。
鼓励支持爱心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参与孝善养老工作。爱心组织可向镇或村级“孝善基金”捐赠善款,也可与其员工联动,向员工父母开展孝善养老工作。
3、建立台账,加强监管。镇、村都设立孝善养老扶贫工作台账,建立定期检查和调度制度,做好备案台账,力争对所有子女有赡养条件的贫困老人不落一人,推动孝善养老扶贫工作的全面覆盖和有效运行。各级孝善养老理事会要加强对“孝善基金”和孝心赡养金的账务管理和监督检查,搞好公示公开,阳光操作,确保资金透明、安全、高效,钱清帐明。
4、统筹配合,齐抓共管。孝善养老扶贫是促进乡村文明建设的综合性工作,扶贫、民政、财政、金融、宣传、文化、老龄、司法等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为孝善养老扶贫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政策、法律、人才、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对于有能力交纳而不交纳“孝心赡养金”的,镇村孝善养老理事会会同司法、老龄等部门协调解决,为贫困老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5、及时调度,总结推广。镇扶贫办、督查办每季度调度一次全镇孝善养老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各办事处、村要明确专人,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5日前将孝善养老扶贫工作统计表报送镇扶贫办,同时上报本季度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总结,以便宣传推广。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孝善养老扶贫专项工作组,负责孝善养老扶贫专项工作的指导、推进、资金筹措和管理考核等。工作组要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定期召开例会,保证孝善养老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2、多方筹措资金。孝善养老补助资金是保证贫困老人脱贫的有效途径。镇孝善养老扶贫专项工作组要充分整合财政预算资金、上级专项扶贫资金和社会捐助资金,不断拓宽筹资渠道,建立孝善养老扶贫基金,转账管理,专款专用,保障供给。
3、建立长效机制。孝善养老扶贫不是短期工作,短期行为就有可能让脱贫户很快返贫,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机构不撤、资金不挪、监管不松。后期要在巩固成果、完善运作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针对被帮扶人的实际情况,该退出的退出、该纳入的纳入,确保好事办好、群众满意。
中共店子镇委员会 店子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2日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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