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13629 | 主题分类 | 社会福利 |
成文日期 | 2017-07-17 | 发布日期 | 2017-07-17 |
发文机关 | 桑村镇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桑发〔2017〕38号 | 有效性 | 失效 |
中共桑村镇委员会 桑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农村孝善养老扶贫实施方案》通知
桑发〔2017〕38号
各办事处、村,镇直部门: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充分发挥孝善文化在脱贫攻坚工作的积极作用,探索农村贫困老年人养老扶贫的新路径,实现“子女尽孝、企业行善、政府引导、社会共建”四位一体精准扶贫工作格局,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决定在全镇开展孝善养老扶贫工作。现将《农村孝善养老扶贫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好组织实施。
附:《桑村镇农村孝善养老扶贫实施方案》
中共桑村镇委员会 桑村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7日
桑村镇农村孝善养老扶贫实施方案
为大力弘扬孝善养老传统美德,落实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责任,杜绝把老人推向政府养老的非正常现象,切实解决农村贫困老人的脱贫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孝老爱亲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推行孝善养老活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旨,把“百善孝为先”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大力弘扬以“孝”为首的传统文化,树立“以孝立德”、“忠孝传家”、“子孝父安”、“行善积德”的社会新风尚,在全镇形成家庭孝心养老、社会行善敬老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群众见贤思齐,争做孝顺子女、慈善楷模。在全镇建立完善老有所依、代代传承的“孝善养老”社会扶贫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按照“子女尽孝、社会善助,家庭为主、政府引导、村民自治”的原则,建立健全正面激励、道德约束、示范带动、舆论监督机制,实现“子女尽孝、集体尽力、社会尽心、政府尽责”,引导子女赡养老人尽孝心,倡导社会行善积德献爱心,鼓励各类主体参与养老扶贫事业,建立贫困老年人养老扶贫的新模式。
重点面向全镇农村70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病残老人不受年龄限制),开展“孝善养老”扶贫工作。以孝善养老促脱贫为导向,切实解决农村贫困老年人的贫困问题,实现老年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鼓励支持以全面解决农村老人赡养问题为目标,以宣传弘扬孝善文化为抓手,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孝善养老工作。使孝善文化在农村真正落地开花,形成尊老、敬老、养老、爱老的良好风尚,实现农村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三、工作措施
(一)子女尽孝养老。孝善养老是履行《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定的赡养义务。有赡养能力的贫困老人子女,按照每位老人每月最低100元的标准(原则上最多不超过300元,具体数额由老人及其子女根据老人赡养需求和子女承受能力商定),为老人交纳孝心赡养金,每个子女应交纳数额由老人及子女商定(可多个子女均交,也可一个子女代交)。“孝心赡养金”按季度交纳,交纳情况要张榜公布。凡是子女交纳孝心赡养金的贫困老人,镇里按子女缴纳孝心赡养金10%的比例,给予孝心奖补,有条件的村再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对于符合孝善养老条件,但无子女或子女是贫困户、低保户的贫困老人,由镇、村“孝善基金”中统筹解决,每人每月最低100元。“孝善养老金”由村“孝善养老理事会”或“扶贫理事会”以现金方式统一直接发放。
(二)企业行善养老。广泛动员辖区内各类企业,主动参加孝善行动。参加孝善行动的企业职工,父母为贫困户的,由企业为其父母办理一张孝心卡,每月从该职工工资中扣出50—100元,企业同时给予等额或差额补贴。扣出的职工工资和企业补贴,按月存入该职工父母的孝心卡,使贫困老人也同样按月领取一份“工资”,让企业和职工对老人的孝心化作实际行动。
(三)社会助力养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慈善企业和义工组织的作用,积极参与敬老爱老善行义举,为救助贫困老人捐款捐物。通过机关干部捐款、社会捐助、企业赞助、集体补助等,设立“孝心养老扶贫基金”,对农村贫困老人予以救助。
四、实施程序
1、广泛宣传发动。各办事处、行政村要召开孝善养老专题会、群众代表会,第一书记联席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制定详细内容,写入《村规民约》。召开老年贫困户及群众座谈会、老年子女动员会,深入宣传发动。
2、成立工作组织。镇里成立“孝善养老理事会”,由分管同志担任负责人,扶贫、宣传、民政、司法、老龄、文化、经管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推进全镇孝善养老工作实施,并对村级工作进行监督。各村要设立“孝善养老理事会”,推选德高望重的村贤担任理事长,孝心子女、爱心人士代表为理事,负责对村内孝善养老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孝善基金”运作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孝心赡养金”的收缴、公示和“孝善养老金”的发放、公示等。
3、设立“孝善基金”。以办事处为单位设立“孝善基金”。可以通过党员干部捐款、吸纳社会企业慈善捐赠等方式扩大基金规模。有条件的村可以通过爱心人士捐款、慈善企业捐赠和村级集体补助等方式筹集资金,设立村级“孝善基金”。
4、签订“孝善养老协议书”。“孝善养老扶贫理事会”要与贫困老人及其子女,共同签订“孝善养老协议书”,明确各方责任义务。
5、发放“孝善养老金”。凡是子女交纳孝心赡养金的贫困老人,按月给予其父母发放孝心养老金。“孝善养老金”发放情况要张榜公布。
6、建立长效机制。要进行正面激励,在村内显要位置每季度公布一次孝善养老金交纳和发放情况,建好各类捐赠、收交、发放等台账,完善各类档案资料。大力宣传农村孝善养老典型,充分发挥孝善养老模范带头作用,凝聚孝善养老的正能量。每年要举行一次“孝善之星”评选活动,对孝善养老先进个人、优秀孝善养老理事会、积极支持孝善养老的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快推进。孝善养老扶贫是孝老爱亲、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优秀传统与扶贫工作的有机结合,是切实解决农村老年贫困人口脱贫的重要举措,各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抓紧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完善工作方案,督促村快速行动,让更多贫困老人尽快享受到家庭、政府和社会的关爱。
2、拓宽渠道,长效发展。多渠道筹集“孝善基金”,通过专项扶贫资金解决一点,扶贫产业项目收益投入一点,民政资金资助一点,帮包部门帮助一点,党员干部捐助一点,社会企业、爱心人士捐赠一点等方式,逐步建立孝善养老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3、建立台账,加强监管。办事处、村要设立孝善养老扶贫工作台账,建立定期检查和调度制度,做好备案,力争对所有子女有赡养条件的贫困老人不落一人,推动孝善养老扶贫工作的全面覆盖和有效运行。孝善养老理事会要加强对“孝善基金”和孝心赡养金的账务管理和监督检查,搞好公示公开,阳光操作,确保资金透明、安全、高效,钱清帐明。
4、统筹配合,齐抓共管。孝善养老扶贫是促进乡村文明建设的综合性工作,扶贫、民政、财政、宣传、文化、老龄、司法等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为孝善养老扶贫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政策、法律、人才、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对于有赡养能力而不履行养老义务的,孝善养老理事会会同司法、老龄等部门,为贫困老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5、及时调度,总结推广。扶贫办每季度调度一次全镇孝善养老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办事处要明确专人,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5日前将孝善养老扶贫工作统计表报送镇扶贫办,同时上报本季度、本办事处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以便宣传推广。
附:1、桑村镇孝善养老扶贫工作季报表
2、孝善养老协议
附件1
桑村镇孝善养老扶贫工作季报表
办事处(签字)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 | |||||||||||
行政村 |
贫困老人数 |
子女缴纳基础赡养金额度 |
当季孝心补助发放额度 |
合计发放孝心基金额度 |
孝心基金初始规模 |
当季新增孝心基金额度 |
剩余孝心基金额度 | ||||
合计 |
财政 投入 |
社会 捐赠 |
村集体 |
额度 |
来源 |
||||||
合计 |
|||||||||||
附件2
孝善养老协议
被赡养人:
赡养人:
监督方: 村孝善养老扶贫理事会
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养老传统美德,促进家庭和睦,切实保障贫困老年人安享晚年, 村孝善养老扶贫理事会根据有关规定与赡养人、被赡养人充分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孝善养老协议如下:
一、被赡养人与赡养人共同生活的,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员平均生活水平。
二、被赡养人独立生活的,赡养人每月应给予被赡养人 元(多子女的,费用均摊或商议)孝心赡养金作为生活费用,由村孝善养老扶贫理事会每季度收取一次(必须一次付清),统一上交镇孝善基金账户。
三、村孝善养老扶贫理事会负责村级孝善养老基金的筹措募集管理和孝心赡养金的收缴督促管理,会长负责账务管理,理事会成员为监督人。每季度对村级孝善养老基金、孝心赡养金情况进行公开公示(老人姓名、子女姓名、子女缴款数额、未缴款子女姓名、爱心捐款人姓名及捐款数额等)。
四、村孝善养老扶贫理事会负责按季度从镇领取孝善养老金及 %的奖补资金,再从村孝善养老基金中给予 %的奖补,负责统一以现金红包的形式发送到被赡养人手中。理事会负责孝善养老金发放情况的张榜公示。
五、被赡养人生病或住院等特殊情况时,所有赡养人都应共同出资负责、承担一切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或拒付。
本协议被赡养人、赡养人、村孝善养老扶贫理事会各持一份。签字后协议即产生法律效力。
被赡养人(签字):
赡 养人(签字):
村孝善养老扶贫理事会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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