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13710 | 主题分类 | 扶贫 |
成文日期 | 2020-03-01 | 发布日期 | 2020-03-01 |
发文机关 | 徐庄镇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徐发〔2020〕7号 | 有效性 | 失效 |
中共徐庄镇委员会徐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0年徐庄镇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
方案》的通知
徐发〔2020〕7号
各办事处、村,镇相关部门:
2020年徐庄镇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2020年徐庄镇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方案
中共徐庄镇委员会 徐庄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日
2020年徐庄镇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补齐短板,强化基础,以更高的标准决战决胜今年我镇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按照中共山亭区委、山亭区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和《2020年山亭区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坚持质量标准、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面评估四个原则,以脱贫实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把短板补得再扎实一些,把基础打得再牢靠一些,确保我镇高质量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二、自查评估依据
中共山亭区委、山亭区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山亭区贫困退出实施方案》;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出台的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性文件;区扶贫办、区直有关部门出台的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性文件;徐庄镇党委、政府出台的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性文件。
三、自查评估实施主体及对象
(―)实施主体。镇党委、政府。
(二)自查评估对象
1、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建档立卡贫困户(含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享受政策户)和即时帮扶人口(边缘户);
3、省、市定扶贫重点村及省重点扶持村;
4、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及利用财政资金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
5、荣山扶贫协作等重点工程。
四、自查评估内容
(一)“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政策落实情况。重点自查评估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政策落实、问题排查整改情况。主要包括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政策落实落地等情况。
(二)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重点自查评估精准聚焦扶贫对象因地制宜实施到村到户的产业扶贫项目、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资产确权、项目运行、项目收益管理等情况;脱贫攻坚以来扶贫资金投入和拨付、公告执行、监管等情况;区级、镇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等情况。
(三)行业扶贫政策落实情况。重点自查评估行业部门发挥人才、技术、政策等方面优势,推进行业扶贫情况。主要包括兜底保障、残疾人、就业扶贫、金融扶贫以及其他行业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四)重点工程实施情况。重点自查评估荣山扶贫协作情况。荣山扶贫协作主要包括:荣城市协作资金落实、带动我镇贫困人口脱贫成效等情况。
五、自查评估时间与方式
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综合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数据比对等方式开展自查评估,全方位查找存在的问题,多维度评估工作成效,多层面印证评估结果。自查评估时间为2020年2月20日至3月10日。围绕自查评估内容,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工作重点村、扶贫资金和产业扶贫项目、重点工程,逐户逐村逐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评估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是结对帮扶干部自查。各包村科级干部为第一责任人。由每个结对帮扶干部对帮包户进行自查评估,包村科级干部负责审核,由结对帮扶干部、村支部书记、包村科级干部一并签字后上报扶贫办。二是扶贫工作重点村自查。包村科级干部和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照“五通十有”,组织镇经管站、供电站、文化站、水利站等相关部门,仔细核查所在村是否全部达标,填写重点村退出表。包村科级干部、村支部书记、各相关部门签字报送。三是项目管理专班自查。各项目专班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项目管理专班对产业项目运营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评估项目、资金、工程管理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所有专班人员签字报送。四是镇里成立抽查小组,对所有贫困户、重点村、扶贫项目、行业部门自查评估结果进行再次审核、抽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2020年是脱贫攻坚全面收官、验收交账之年。全镇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办事处、各村、各帮扶责任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自查评估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抓手,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自查评估工作,为2020年底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严格程序标准。自查评估要严格标准要求,做到内容一项不缺、环节一个不少。严格把握时间进度,确保2月18日前完成自查评估,针对自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各帮扶责任人要把帮扶任务作为己任,做到督促、指导、帮扶经常化,形成脱贫攻坚“共同体”。4月底全部完成问题整改、销号清零。
(三)严明纪律要求。坚持质量优先,从严从实,扎实开展自查评估工作。坚决杜绝大呼隆、走过场, 严禁降标准、打折扣,对敷衍应付、推进不力,不担当、不负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经发现严肃问责,确保自查评估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附件:1、2020年徐庄镇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参考指标
2、贫困村退出核查表
3、徐庄镇贫困户脱贫成效自查评估考核表
4、徐庄镇产业扶贫项目自查评估考核表
附件1
2020年山亭区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参考指标
指标 |
主要内容 |
指标标准 |
一、责任落实 |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 贫工作重要论述情况,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 批示精神情况 |
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积极把理论学习成果用于指导工作实践 |
2.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安排部署落实情况 |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推进深度贫困地区精准脱贫的实 施意见》《关于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回头看”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岀问题的通知》等重要文件和各年度脱贫攻坚现场会、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以及其他扶贫重大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要求,立足本地实际,出台贯彻落实意见 | |
3.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党政主 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落实情况 |
严格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按照“省负总责、市抓推进、 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进脱贫攻坚;市县乡党政一把手严格落实第一责任,积极推进落实抓党建促脱贫、队伍建设和遍访贫困对象等工作 | |
4.行业部门落实脱贫攻坚责任情况 |
行业部门落实脱贫攻坚政策到位,依托行业优势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有力 |
二、脱贫质量 |
1.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情况 |
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无返贫和应纳未纳现 象;即时发现即时帮扶机制运行顺畅,有针对性地采取了即时帮扶措施 |
2.省扶贫工作重点村退出情况 |
省扶贫工作重点村省标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能够提供法 定义务教育阶段教学服务、医疗保障服务和符合当地饮水安全标准的水源,村内至少有一条穿村硬化道路,且通生活用电 | |
三、“两不愁三保 障”和饮水安全 |
1.教育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孩子不存在因贫失学辍 学现象;从学前教育到大学教育各项资助、减免政策落实到位 |
2.健康和医保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先诊疗、后付 费”、慢性病签约服务、大病救治、医疗机构减免等健康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重特大疾病再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等医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随访制度落实到位 | |
3.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
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等级全部鉴定,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已经实施危房改造的,补助资金拨付及时 | |
4.饮水安全政策落实情况 |
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水量、水质、取水方便程度、供水保障等饮水安全有保障 |
四、产业扶贫管理 和扶贫资金使用 |
1.项目建设情况 |
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实施方案(项目有变更的按照变更后的实施方案执行),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并按规定规范进行竣工验收,项目资金按规定支付并严格进行竣工决算 |
2.资产确权情况 |
归村集体所有的扶贫资产纳入农村“三资”平台管理情况, 其他扶贫资产按相关规定登记管理。资产登记规范、完整、全面 | |
3.项目运行情况 |
项目运行正常,且能够实现预定效益,不存在闲置、损毁等问题。已经损毁的,按规定进行了资产处置 | |
4.项目收益管理情况 |
2019年以来收益分配方案按照“村提方案、镇级审核”的程 序执行,收益分配方案按规定进行公示公告并及时分配收益 | |
5.资金投入与使用管理 |
脱贫攻坚以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增幅符合要求; 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时拨付;资金分配结果、项目计划安排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资金监督检查;资金监管措施有效,资金使用、运行规范;各类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规范有效,2019年以来做到未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不纳入扶贫项目库,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安排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
五、行业扶贫 |
1.兜底保障政策 |
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定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年满60周岁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规范落实养老保险待遇 |
2.残疾人政策 |
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及时足额,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康复救助等扶贫政策落实精准到位 | |
3.就业扶贫政策 |
有意愿、有条件的贫困人口能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积极通过扶贫公益性岗位、扶贫车间等渠道,为贫困人口提供就业机会 | |
4.金融扶贫政策 |
扶贫小额信贷和富民生产贷发放规范,严格按照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贫困户与帮扶企业按规定签订帮扶协议书,协议书中明确了帮扶额度,贫困户了解帮扶协议书内容,按时间节点兑现帮扶协议,贷款项目发挥了良好的帮扶带动和增收效果 | |
5.其他行业扶贫政策 |
驻村帮扶、“千企帮千村”脱贫攻坚行动、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和贫困群众信息化建设、建档立卡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帮扶、希望小学捐建和“金晖助老”青春扶贫、贫困妇女脱贫帮扶、生态扶贫、文化和旅游扶贫、科技扶贫等政策落实精准到位 |
六、社会扶贫 |
社会扶贫力量发动、消费扶贫开展等 情况 |
积极发挥社会扶贫作用,汇聚社会资源、力量助力脱贫攻坚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消费扶贫,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扩宽流通和销售渠道,动员社会各界扩大产品和服务消费 |
七、重点工作和工 程 |
1.荣山扶贫协作 |
协作双方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作用发挥充分;荣成市协作资金、项目落实到位,带动我区贫困人口脱贫成效明显 |
八、扶贫领域作风 建设 |
扶贫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作风建设推 进情况;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 项整治情况等 |
扶贫干部队伍稳定,扶贫机构运行良好,开展干部分级培训,攻坚能力不断提升。聚焦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地、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整治责任不落实、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问题,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违法违纪违规等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形成震慑 |
附件2
山亭区省定、市定贫困村退出(复核)对照排查表 | |||
镇 村 2020年 月 日 | |||
序号 |
指标要求 |
是否达标 |
备注 |
一、贫困发生率:省扶贫标准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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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通十有” | |||
1 |
通路、通公交:行政村通柏油(水泥)路,保证村内至少有一条硬化主街道、通客运班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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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通电:行政村全面解决生产生活用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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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水:行政村饮水符合农村安全标准,有条件的行政村通自来水。 |
||
4 |
通广播电视:行政村实现广播、有线电视户户通。 |
||
5 |
通信息:行政村通互联网,实现通讯信号全覆盖。 |
||
6 |
有旱涝保收田: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保证人均拥有0.5亩以上旱涝保收农田(果茶园、菜园、养殖水面、经济林)。 |
||
7 |
有致富项目:行政村有1-2个主导产业,扶持贫困农户有1个增收项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有条件的村沼气、太阳能、风能等农村新能源得到推广。 |
||
8 |
有办公用房:行政村有规范的“两委”办公房和村民议事场所,基本办公设备配套齐全。 |
||
9 |
有卫生室服务:卫生室服务覆盖行政村,基本医疗设备、药品配备齐全。 |
||
10 |
有卫生保洁制度:建立完善的“户集、村收、镇运”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村有保洁员,做到庭院卫生、村容整洁。 |
||
11 |
有学前教育:行政村适龄儿童能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
||
12 |
有文化活动室:文化活动室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模适宜,有图书报刊阅览室及公共文化资源共享工程网络,农民文化生活丰富。 |
||
13 |
有健身场所:行政村有公共体育活动场地,配置基本的体育健身器材及设施。 |
||
14 |
有良好的生态环境:行政村及周围环境绿化美化,林木覆盖率大幅提高。 |
||
15 |
有就业保障措施:帮助有条件、有意愿的贫困农户每户转移就业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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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村集体经济收入:村有稳定长期的集体经营性收入来源,年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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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人员签字: |
附件3
徐庄镇贫困户脱贫成效自查评估考核表 | ||||
日期: 年 月 日 评估人员签字: | ||||
一、家庭基本情况 | ||||
镇 村 | ||||
户主姓名 |
当前状态 |
○脱贫享受政策○脱贫不享受政策 ○即时帮扶人口 | ||
贫困户属性 |
○低保户 ○五保户 ○五保低保户 ○一般贫困户 |
家庭人口数 |
1.系统人数: 2.实际生活人数: (如互不相符,注明原因) | |
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残疾等级、与户主关系等基本情况是否与系统一致,不一致的要详细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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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收支情况 | ||||
收入类型 |
收入来源 |
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 |
大额支出方向 |
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 |
A.财产性收入 |
A1.财产租赁、转让或变卖 |
①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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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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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经营性收入 |
B1.个体私营经营收入 |
②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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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种植业生产经营收入(写明花椒、樱桃、小麦、玉米等种类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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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林牧渔业生产经营收入 |
③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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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项目收入 |
C1.发展扶贫产业项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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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扶贫产业项目分红(写明项目名称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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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扶贫产业项目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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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工资性收入 |
D1.务工工资(包括自主就业和扶贫专岗、公益岗等) |
打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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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扶贫项目就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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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转移性收入 |
E1.低保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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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五保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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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高龄补贴(80岁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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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残疾护理、生活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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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5.退伍军人补贴、抚恤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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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计划生育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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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7.退休村干部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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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8.教育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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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9.民办教师退休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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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0.库区移民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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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1.生态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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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2.农支地保、良种补贴(粮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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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3.孝善养老、赡养费、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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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4.养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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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5.社会捐赠(临时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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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6.其他(包括五个一批补充保障、电费补贴、邻里互助和亲情护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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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总收入(A+B+C+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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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生产性成本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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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纯收入【(A+B+C+D+E-F)/人口数】 |
三、“两不愁、三保障”,家居环境卫生 | |||||||
“两不愁”情况 |
能否达到不愁吃、不愁穿? |
○能 | |||||
教育 |
【义务教育阶段】 家里孩子是否有辍学情况? |
○有失学辍学的 |
如有,失学辍学时间、原因是: | ||||
孩子目前处于什么教育阶段? |
是否按规定享受了资助、减免政策?(含雨露计划) |
○否 ○是(资助、减免情况) | |||||
医疗 |
家庭成员是否都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是 |
(是)(否)落实家庭签约医生? | ||||
家庭成员是否都参加了贫困人口特惠保险? |
是否有保险卡或保单:○是 ○否 |
疑似慢性病人员(是)(否)进行慢性病鉴定纳入门诊报销? | |||||
是否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是 ○否 |
是否享受大病救治政策 |
是否享受医疗机构减免政策 |
是否是“一站式”结算 | ||||
住房 |
观察,是否安全、病房(有裂痕、漏雨、渗水、墙皮脱落)、危房:(详情) |
是否危房改造,如已改造:改造标准是否达标? |
改造补助是否及时足额落实? | ||||
饮水 |
○自来水 ○自备井 ○其他 |
水质是否达标? |
水量是否达标? |
用水方便程度是否达标? |
供水保证率是否达标? | ||
低保 |
○低保户 |
是否及时足额发放 |
残疾人是否单独施保? |
残疾等级: | |||
特困 |
供养方式 |
○分散供养 |
是否享受补贴 |
○是(补贴标准) | |||
残疾 |
残疾等级 |
是否享受残疾补贴 |
○是(补贴标准) | ||||
家居环境卫生 |
室内 |
室外 |
|||||
其它需要 |
|||||||
四、帮扶责任人及群众满意度 | |||||||
1、是否有帮扶责任人? |
2、贫困户(是)(否)知晓帮扶责任人姓名、单位? | ||||||
3、帮扶干部(是)(否)经常到户开展帮扶?五个一批帮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 |||||||
4、对扶贫工作的整体成效是否满意? |
如否,原因是: |
附件4
徐庄镇产业扶贫项目自查评估考核表
市 县(市、区) 乡(镇、街) 村 项目名称: 实施年度:
指标内容 |
需收集相关资料 |
查看内容 |
是/否 |
备注 (描述问题情形) |
Ⅰ.项目建设 |
项目县级批复文件、实施方案、批复变更方案,项目县级验收报告,查看项目现场(实际建设内容)。 |
1.实际建设内容是否与项目实施方案(含批复变更方案)一致(建设内容和资金投入变动不超过10%的不作为项目变更); 项目验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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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资产确权 |
资产所有者资产登记情况(农村“三资”管理平台或村集体会计账簿,镇财政所以及县级相关账簿等) |
2.资产登记是否规范(不规范情况包括未登记资产,登记资产无资产明细、资产金额不准、资产归属多个所有者但未注明整体资产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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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项目运营 |
项目实施方案中预期项目收益,项目资产经营协议(或村集体自营项目经营方案),项目资产损毁处置情况,项目2019年度收益到账情况,查看项目现场(管护运营情况)。 |
3.项目资产没有长期闲置(长期闲置是指项目资产连续未利用超过3个月,不包括生产经营季节性闲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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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资产没有损毁或有损毁的是否按规定处置。 |
||||
5.经营协议是否规范(不规范情况包括未签订协议或协议中未明确资产明细、经营期限、资产管护保全责任、协议期满资产处置约定、违约责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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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实现预定收益(实施方案与经营协议预定收益不一致的,以经营协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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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收益管理 |
项目2019年度收益分配方案及相关会议记录,镇级对村级提报收益分配方案审核资料,村级公告公示资料。 |
7.是否按照“村提方案、镇级审核”程序确定收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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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收益分配村提方案(或会议研究)后是否在村内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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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收益分配村提方案经镇级审核同意后是否在村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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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人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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