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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6/2022-13787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成文日期 2022-05-23 发布日期 2022-05-23
发文机关 凫城镇 关键词 无
发文字号 凫政发〔2022〕39号 有效性 有效

凫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凫城镇2022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的通知

凫政字〔2022〕 号                       签发人:董伏金


各管区、村,镇直各部门:

为了切实加强对突发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高救灾工作水平和应急能力,我镇根据《山亭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凫城镇2022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凫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日


凫城镇2022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防灾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高救灾工作水平和应急能力。我镇按照《山亭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为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体系,特编制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地质灾害防灾抢险指挥部

总指挥:董伏金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张宇化 镇党委副书记

郝兆文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侯 杰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武装部部长

马 弘  镇镇政府副镇长

马西军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张开海 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曾庆义 田始军  牛  奔  罗贤平  张  峰  

田 斌  董业伟  王宝德  安  瑞  张  华

李 珂  李兴军  党其连  田始玉  孟  宇

丁修福 李  杰  韩建科 李 涛  相关村支部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曾庆义担任办公室主任,值班电话:0632-8573108

2、主要职责:

防灾抢险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和组织;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紧急调集抢险人员,调用物质、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地质灾害防灾抢险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落实防灾抢险指挥部工作部署;收集相关资料,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2)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分析、判断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与救灾的方案个对策建议。

(3)起草防灾抢险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防灾抢险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

(4)汇集、上报突发地质灾害灾情和防灾抗灾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区人民政府和区国土资源局报告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结果。

(5)协调各村地质灾害应急组、镇防灾抢险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

镇防灾抢险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在镇防灾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协调下,组织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做好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有关工作。

3、应急抢险队伍

队 长:侯 杰

副队长:李 珂

队 员:李 杰 李  涛  刘 伟 刘庆元  刘道军  

王祥乾 李传栋  刘庆赢  刘庆付  刘  晋  

陈 侦  杨延平  柴正堂  宋昂烈  陈兴科

郑 涛  陆傳杨  宗  新  刘成举  田传喜

镇基干民兵   

其职责是帮助老弱病残人员撤离危险区。

二、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一)监测制度

成立监测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监测组长:李 杰 李  涛

监测人员:刘 伟 陈善华  刘庆平  陈兴科  刘道军  

王祥乾 李传栋

监测小组职责是:负责日常的监测和险情的报告,其中刘伟负责监测王家湾村北崩塌点的日常情况以及报告险情,陈善华负责监测西小观村北崩塌点的日常情况以及报告险情,刘庆平负责监测西双山村西崩塌点的日常情况以及报告险情,陈兴科负责监测东凫山村西观察点的日常情况以及报告险情,刘道军负责监测千佛崖村北崩塌点的日常情况以及报告险情,王祥乾负责监测横岭村村北崩塌点的日常情况以及报告险情,李传栋负责监测崔庄村村东崩塌点的日常情况以及报告险情。

(二)值班制度

在汛期,防灾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逢台风、暴雨或连续降雨时,按照区防灾指挥部的部署,防灾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实行双人以上值班,由领导带班;当发生地质灾害时,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处理。

(三)险情巡查制度

镇、村和监测员在汛期,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巡查、监测和防范,发生灾情和险情要及时处理和报告,对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要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情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四)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发放

根据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要及时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到相关村委主任和受灾害威胁的村民;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到村民手中,以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明白卡内容包括地质灾害的情况、威胁对象及范围、监测责任人、避险场所与撤离转移路线、灾情预警与报告、联系人电话等。

(五)汛期预报制度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弱到强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三、四、五级时应及时预报。

三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

四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

五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

当接到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后,相关责任人应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逐级将有关信息迅速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区域内的村民。

三、地质灾害防御措施

(一)地质灾害三级气象预警。镇地质灾害防灾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根据雨情做好值班工作;按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部署防灾工作;村应急负责人应适时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一旦发生险情立即报告,镇地质灾害防灾抢险指挥部及时采取避灾险措施。

(二)地质灾害四级气象预警。镇地质灾害防灾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抢险救灾准备;镇、村防灾负责人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的监测、巡查和防范,镇政府及时启动《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根据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及时组织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转移避让。

(三)地质灾害五级气象预警。镇地质灾害防灾抢险指挥部办公室、村及有关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头,并组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镇政府及时启动《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群众转移,并组织对其它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派出应急小分队和驻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四)撤离路线或方向

凫城镇王家湾村西王湾组撤离路线:一旦发生险情,村民沿村路撤离至村委会,然后将群众安置在安全场所;凫城镇双山村西双山组撤离路线:沿村道路,撤到村委会;凫城镇双山村西小观组撤离路线:沿村道路,撤到村委会。凫城镇东凫山村撤离路线:沿村道路,撤到村委会。凫城镇千佛崖村撤离路线:沿村道路,撤到村委会。凫城镇横岭村撤离路线:沿村道路,撤到村委会。凫城镇崔庄村撤离路线:沿村道路,撤到村委会。

(五)临时避灾点:镇政府指定临时避灾点7处为村委会。

(六)紧急撤离运行程序

监测人员发现险情→报告紧急撤离指挥部→指挥部发布紧急撤离命令→预警信号执行人发布预警信号→组织紧急撤离。

四、速报制度

各村委、村民小组和村监测员发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后,应迅速报镇地质灾害防灾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和区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发展趋势和受威胁的人员与财产等,同时提出采取的对策与措施。对发生的地质灾害灾情迅报内容,还应包括死亡、失踪和受伤的人数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有新的变化时,必须及时续报。禁止隐瞒、谎报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五、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按照险情和灾情等级,实行分级响应,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防止灾情的加剧和危害的扩大。发生和发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后,镇政府和发生地的村委应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调查,判定地质灾害引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及时将险情和灾情向区人民政府和区国土资源局报告,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组织镇政府和防灾抢险指挥部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抢险救灾,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按照有关规定将调查处置结果上报区人民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局。

六、应急响应工作分工

武装部:迅速调集应急分队,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救。

派出所:协助镇政府做好动员受灾威胁的村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工作;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抢救,做好灾区社会治安稳定的维护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众性事件;对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进行灭火和抢险救援,消除隐患。

民政办:组织协调做好灾民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调配救灾救济物品,协助灾区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妥善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加强对灾款物分配、发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卫生院:迅速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伍赶赴灾区开展伤员救治工作;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疾病加强监测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控制和防止爆发流行;加强灾区的引用水源卫生消毒、卫生安全的监管,防止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七、善后处理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发生后,发生地应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质、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失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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