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09153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成文日期 | 2020-07-14 | 发布日期 | 2020-07-14 |
发文机关 | 区交运局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山交字〔2020〕3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交字〔2020〕34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运输企业:
现将《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14日
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工作部署,落实《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工作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全力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收官,保障加快建设交通强省稳步推进,保障重大活动及重点时段安全稳定,推进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推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实质;推动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全面落实“三个必须”要求,严格履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推动交通运输企业主动加强安全管理,自主防控安全风险,自查自纠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做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不放松,整治工作不达目的不放松,不断深化完善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三、基本原则
(一)狠抓贯彻落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山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相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及《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确保抓细抓实抓落地,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坚持统筹推进。将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与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相结合,与行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及各具体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强统筹协调,提高工作效能,以重点突破带动各项工作整体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三)强化落实责任。强化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原则要求,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按照职责具体负责各自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实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注重协调联动。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邮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强化信息共享,密切配合协作,提升交通运输及相关各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整体合力,做到既统筹推进任务落实,又统筹推进督查检查。
(五)突出治理效果。突出专业化整治,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力量切实解决道路运输、公路运营、交通工程施工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研究制定重在治本的制度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主要任务
贯彻实施《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有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及《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山亭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见附件)。
(一)风险隐患见底。扎实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清单,坚持应查尽查、应治尽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鲁交安全〔2019〕6号),认真梳理安全生产风险点,建立安全风险“一图、一册、一表”,推进风险图斑化(可视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严格重大安全风险报备制度,制定重大风险监测管控“一企一策”“一项一案”。推动企业全面分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隐患清单,滚动开展排查治理,持续推动隐患清零。严格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落实重大隐患“一事一办”“专人督办”。
(二)问题整治彻底。聚焦长期以来制约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发展的顽症痼疾,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完善体制机制,凝聚部门合力,加大攻坚力度,强化源头管控,实施精准治理。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评价结果“敲门砖”和“高压线”作用,对安全生产信用等级高的企业,要鼓励支持承担更多的交通运输建设发展任务,对安全生产信用等级低的企业,要坚决采取限入或禁入措施,积极营造全省交通运输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良好氛围。建立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机制、与司法机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肃追责问责。
(三)责任落实到底。区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强化顶层设计,制定细化工作任务、列明清单。局属各单位,大型交通运输企业要成立组织机构,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细化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责任体系,加强督导检查,协调推进本辖区、本领域、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生效。
(四)运行管控筑底。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强化依法治理、责任落实、风险防控、改革创新和基础保障,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功,筑牢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根基。加强分析研判,根据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重心,及时有效遏制事故苗头,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30日)
动员部署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印发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及任务清单。各行业管理部门要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结合本辖区、本领域、本单位实际,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全面启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及当前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紧盯重点对象和薄弱环节,对本辖区、本领域、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要加强工作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和企业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等方式,研究出台政策,推出务实举措,推进核心工作,集中力量攻克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大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以重点突破带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整体提升,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
深入分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长效机制。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以及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构建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全面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进本辖区、本领域、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实施。
(二)强化支撑保障。各单位要整合优势资源,加快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提升基础保障能力。要进一步加快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安全生产监察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安全生产信用评价为基础、以重点监管为保障”的新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模式。要组织骨干力量,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机制,加强监管执法和安全服务,扎实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将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作为检查考核重要内容。要强化跟踪督导,采取明查暗访、考核评估等方式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责任压实、工作务实、整改扎实,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严肃问效问责。各单位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强化督办问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坚决问责,将涉嫌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各单位应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落实方案及联系人报送区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单位应于每月29日、每年12月3日前将月度、年度工作总结报区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2022年11月30日前,将三年行动工作总结报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请领导审议后,上报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
区局制定的《山亭区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列出整治清单的事项,由局属相关单位和股室依据职责具体负责推动落实。
联系方式:8866122 电子邮箱:stjtfzb@126.com
附件:山亭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
附件
山亭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
(责任分工所涉事项需各单位负责组织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做好落实)
项目 |
序号 |
主要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1 |
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
局机关 党组 |
局机关各股室 |
2 |
各级党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员全覆盖。 |
局机关 党组 |
局机关各股室 | |
3 |
各级党组织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 |
局机关 党组 |
局机关各股室 | |
4 |
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大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
局政工股 |
局机关各股室 | |
二、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
5 |
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 |
局安委办 |
局运管办 农村公路 事务中心 综合执法大队 |
6 |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责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管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扎实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短板。 |
局安委办 |
局运管办 农村公路 事务中心 | |
二、交通 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
7 |
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加快健全完善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净化交通运输市场环境。 |
局综合股 |
局运管办 农村公路事务中心 |
8 |
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四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同级人民政府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内容,进一步摸排行业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
局安委办 |
局运管办 农村公路事务中心 | |
9 |
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强力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完善部门间协调机制,对具有系统性、影响重大或者易发多发的安全隐患,依法开展联合检查或联合执法,建立并巩固多方参与、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长效治理机制。 |
局安委办 |
局运管办 农村公路事务中心 | |
10 |
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分析查找各领域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 |
局安委办 |
局运管办 农村公路事务中心 | |
11 |
开展综合客运枢纽安全治理。遵照《综合客运枢纽服务规范》《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设施设备配置要求》规定,综合客运枢纽应统筹设置应急通道,且方式间相互连接畅通;落实安检制度,确保安检质量和效率;按需求配备旅客、行包的安检设施和人员;枢纽内重点区域设置应急隔离区。建立应急指挥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制定枢纽总体应急预案;在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应设置防恐防爆、视频监控、安全消防等设备,以及信息板、导向标志和广播通信设备等。 |
局运管办 |
局属企业 综合执法大队 | |
二、交通 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
12 |
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加强安全政策研究,提高战略性政策储备的能力。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配合。强化培训教育,加强部门间培训资源和专家库共享,着力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优先保障安全投入,加快配齐安全监管执法装备设施。 |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局综合股 局办公室 局运管办 |
13 |
提升交通运输应急能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推动各单位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融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非预设场景应急演练和实战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
局安委办 |
局各股室 局属各单位 | |
14 |
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建立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规范考试、发证管理。科学设置行业一线岗位人员资质能力培训课程,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切实保证培训质量,严格考核把关,实施针对性补充培训。 |
局安委办 |
局机关各室、 局属各单位 | |
15 |
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加强新媒体在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上的应用。 |
局安委办 |
局运管办 农村公里事务中心 局属各单位 | |
三、道路 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
16 |
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员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
局运管办 |
运管办 |
17 |
构建共建共治体系。建立健全各级安委会、道交委、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
局安委办 |
局机关各股室 局属各单位 | |
18 |
综合运用信用山东、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
局安委办 |
局综合股 局运管办 农村公里事务中心 综合执法大队 | |
19 |
严肃道路运输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工作,推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行业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落实整改。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
局安委办 |
局运管办 局综合股 | |
20 |
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
局运管办 |
局各股室 | |
21 |
落实国家关于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车辆产品质量缺陷的反馈处理制度。 |
局运管办 |
运管办 | |
三、道路 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
22 |
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车辆维修企业。 |
局运管办 |
运管办 |
23 |
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 |
局运管办 |
综合执法大队 | |
24 |
推动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员安全驾驶。 |
局运管办 |
运管办 | |
25 |
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鼓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会同公安部门建立部门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客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 |
局运管办 |
运管办 | |
26 |
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会同公安部门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经营、从严处罚。 |
局运管办 |
综合执法大队 | |
27 |
配合商务部门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研究调整客车引导淘汰、强制报废等政策措施。会同公安部门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 |
局运管办 |
运管办 | |
28 |
完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道路运输有关职业资格制度,做好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等职业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
局运管办 |
运管办 | |
三、道路 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
29 |
加强客货运驾驶员培训监管。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提高驾驶员职业素质能力。加强培训质量监管,落实机动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推进驾培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 |
局运管办 |
运管办 |
30 |
会同公安部门建立客货运驾驶员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客货运驾驶员违法、事故等记录的审查力度,对存在满分未学习、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发生死亡事故占主要责任等情形的,经营者应依法落实驾驶员离岗或解聘要求。 |
局运管办 |
运管办 | |
31 |
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严厉查处不符合条件车辆和人员的非法经营行为,严禁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提供运输服务信息。 |
局运管办 |
综合执法大队 | |
32 |
加强“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驾驶员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员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 |
局运管办 |
运管办 | |
33 |
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不得为个人核发大中型客运许可。 |
局运管办 |
运管办 | |
34 |
强化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执行制度并报送安全事故报告,督促网络平台企业依法、安全、规范经营。 |
局运管办 |
运管办 | |
35 |
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动态监管。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
局运管办 |
运管办 | |
三、道路 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
36 |
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会同公安部门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强化安检人员专业素质培训,落实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提升旅客进站安检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安全管理,执行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 |
局运管办 |
综合执法大队 |
37 |
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建立健全旅游客运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开放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查询服务,实现“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市场格局。加大对旅行社、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推动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强化旅游团组及车辆异地监管。加强网络包车监管,严查违法包车、非法载客等行为。 |
局运管办 |
综合执法大队 | |
38 |
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积极推进分段式接驳运输。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情况以及属地长途客运接驳点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 |
局运管办 |
运管办 | |
39 |
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推动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四类场站”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加快推进治超站称重设施联网,落实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和违法超限超载禁入。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员、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局运管办 局综合股 | |
三、道路 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
40 |
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 |
局运管办 |
运管办 |
41 |
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更新乡村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型,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动态管理水平。 |
局运管办 |
运管办 | |
42 |
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中小运输企业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化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提高动态监控水平。根据国家部署要求,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配套制度,对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全面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北斗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推进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超速等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道路交通违法执法依据。推进部门间“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 |
局运管办 |
运管办 | |
43 |
会同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依法处理。 |
局安委办 |
局运管办 综合执法大队 | |
三、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
44 |
全面排查(农村)公路安全风险。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2020年建设任务。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排查治理,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公路建设项目要合理制定交通组织方案,实行封闭施工的,需提前五日由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联合发布交通封闭公告,并在工地出入口或前端路口等显著位置设置齐全完整的警示标志和绕行标志;无法封闭施工的,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编制交通组织方案,经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进行联合评审后,由公安部门发布实施。施工单位要严格按审定方案和规范设置完善齐全的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并落实专人负责管护安全设施并协助维护现场秩序。 |
农村公路事务中心 |
有关镇街 |
45 |
强化公路应急保障。完善冰雪天气应急预案,加强融雪防滑物资储备。加大财政投入,推进公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备,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加强恶劣天气特别是团雾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和装备体系建设应用。 |
农村公路事务中心 |
有关镇街 | |
46 |
推进农村公路设施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鼓励各地结合交通安全实际和事故情况在国省道交叉路口安装照明设施、对支路上主路上坡路段进行治理,具备条件的国省道穿乡过镇路段根据交通状况增设机非隔离设施。 |
农村公路事务中心 |
有关镇街 | |
47 |
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 |
局运管办 |
运管办 | |
48 |
配合公安部门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 |
综合执法大队 | ||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
49 |
加强港口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 |
局运管办 |
运管办 |
50 |
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2020年年底前,推进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人员、装卸作业、道路行驶、临时停放、罐体清洗、交通安全等环节的安全风险,实行监测预警、综合研判和全过程信息化管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重点市、重点县(市、区)要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行。 |
局运管办 |
运管办 | |
51 |
交通运输部门依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道路运输行业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局安委办 |
局运管办 | |
六、学校安全专项整治 |
52 |
贯彻落实《山东省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 |
局运管办 |
运管办 |
七、危险 废物、垃圾填埋场、污水储存处置等安全专项整治 |
53 |
督促相关单位规范危险废物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在运输环节,按照危险货物管理的有关法规标准执行。 |
局运管办 |
运管办 |
八、文化和旅游安全专项整治 |
54 |
规范旅游包车和驾驶员管理,做好包车资质审查及租车协议签订,会同公安、文旅等部门开展旅游包车执法检查,严禁旅行社租用“黑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
局运管办 |
综合执法大队 |
九、落实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55 |
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推动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
局安委办 |
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各单位 |
文件文字版:
山交字〔2020〕34号关于印发《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doc文件PDF版:
山交字〔2020〕34号关于印发《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