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09193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成文日期 | 2021-07-12 | 发布日期 | 2021-07-12 |
发文机关 | 区交运局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山交字〔2021〕1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暨空气质量
全面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
山交字〔2021〕17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暨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12日
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暨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加快解决扬尘污染突出问题,切实做好交通运输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助力我区空气质量全面改善。根据《中共枣庄市委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及《枣庄市2021年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方案》 有关要求,决定开展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暨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抓好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确保6月底前所有环保督察反馈涉及交通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国省公路、交通工程、车辆超限超载及货运源头等为防治重点,明确责任、细化标准、提优措施,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污染防治工作水平,助力我区2021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更进一步,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实施步骤
自2021年6月开始至2021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梯次推进、压茬进行。
(一)问题整改阶段(5月底前)。针对督察反馈涉及交通的污染问题,逐项建立清单,细化明确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并抓好督办落实、办结销号,确保5月底前,反馈问题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专项行动阶段(6月—7月)。针对交通工程、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路面执法、道路运输企业等重点领域,开展污染问题专项整治。对存在的污染问题进行大排查大整治,积极发现问题,查缺补漏,整改落实。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12月)。各工作专班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察,暗访比例一般不少于30%;督察工作结束后,形成专题报告。区局督导组采用专项督查、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抽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抽查比例不少于20%,重点问题落实100%抽查率,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专项督导结束后形成督察报告。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扬尘污染整治
1.加强交通工程扬尘污染整治。建立施工工地清单并根据工程进度实行动态管控,全面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施工工地要落实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五个100%”,另外施工位置位于城区周边、穿村镇路段等区域的,同时落实工地周边围挡100%。长距离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分段抑尘(包括雾炮措施),推行封闭化作业。推动实施“阳光施工”“阳光运输”,减少夜间施工时间。现有工地已停工的,复工前必须实现规范管理;现有工地未达标的,要限期停工整改;新开工工地,未落实规范管理要求前不得开工。各类工地实行动态监管,一般性问题即知即改,扬尘防控等环保设施不配套的,确保5月底前完成治理。要重点做好省道103凫城至曾店段改建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计划基建股牵头)
2.强化公路扬尘污染整治。市政养护路段以外5公里范围内,坚持每天至少清扫2次;管养范围内的全部干线公路坚持每天至少清扫1次;境内农村公路每周至少清扫3次。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应根据车流量和扬尘情况,加大清扫和洒水作业频率。进一步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对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S245(店韩路)、S321(枣梁路)、S518国道、S343北留路及城区周边道路要加大机械化清扫力度,提高清扫频次。(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区农村公路事务中心、各交管所)
3.加大路面执法扬尘治理力度。根据辖区扬撒污染道路运输车辆运行路段、时段等规律,制定有针对性的执法和查处方案,加大夜间执法力度,重点对运输砂石等粉尘物料未加盖苫布的作业车辆进行查处;开展相临区(市)边界联合执法,严防车辆脱落、扬撒违法行为。不断完善路面执法监管网络,依托超限检测站和执法点,严格落实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逐步对接全市主要货车途径路线的科技治超网络,提升科技治超工作水平。(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4.加强道路运输企业扬尘污染整治。对国道、省道及物流园区周边的运输企业的自备停车场因地制宜实施石屑、焦渣、砂石等多种方式硬化,设置洗车台进行车辆冲洗。加强维修企业废机油收集及处置监管,督促企业设置专用储存间,实施集中收集并张贴警示标识,同时督促企业按国家和市有关规定,将废机油转移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建立废机油进出管理台帐。(区局运管办牵头,各交管所)
5.优化运输车队结构,加快推进老旧车淘汰。以减少柴油车污染排放为目标,推广使用排放标准更高的柴油货车或清洁能源货车进行公路运输。同时,有计划的实施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统筹考虑老旧柴油货车淘汰任务,按省、市要求,2021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淘汰任务。(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牵头,各交管所配合)
7.强化车船油品监管。以物流园区、货运车辆停车场和休息区、油品运输车、施工工地等为重点,强化成品油运输环节的监督管理。(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配合)
(二)全力应对重污染天气
强化应急响应执法检查,10月底之前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执法检查方案,在应急响应期间采取夜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增加检查频次,严惩违法行为,确保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牵头)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各单位要研究制定各自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要做好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逐项明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分解任务,压实责任。
(二)强化督导检查。牵头科室要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实行清单管理、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对存在死灰复燃或污染反复的信访件、交办件,要跟踪整改效果,督促落实,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到位。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落实不力、未完成生态环境保护重点目标任务、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的,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拖延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逐一厘清责任,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扬尘污染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暨空气质量全面改善工作专班办公室人员名单
附件
扬尘污染问题整治专项行动
暨空气质量全面改善工作专班办公室
人员名单
主 任:程卫国 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蒋 铭 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贾传亭 区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满玉富 区局党组成员、农村公路事务中心主任
赵月勇 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运峰 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田 涛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刘书宏 冯振兴 各交管所所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运管办,具体承担全区及交通运输系统扬尘污染问题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及会务等日常工作。联络员:张运峰。
文件文字版:
山交字〔2021〕17号山亭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暨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docx文件PDF版:
山交字〔2021〕17号山亭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暨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