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09307 | 主题分类 | 水利 |
成文日期 | 2018-03-13 | 发布日期 | 2018-03-13 |
发文机关 | 区城乡水务局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山水字〔2018〕3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
《山亭区上合组织峰会期间水利和渔业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山水字[2018]36号
局属单位、各股室、各镇(街)水利站:
根据市水利和渔业局安委会部署要求,现将《山亭区上合组织峰会期间水利和渔业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山亭区上合组织峰会期间水利和渔业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方案》
山亭区水利和渔业局
2018年3月13日
山亭区上合组织峰会期间水利和渔业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方案
为确保2018年上合组织峰会期间全区水利和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水利和渔业局安委会统一部署,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 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 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以水利和渔业安全生产“大快严”集中行动为抓手,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及时整改消除,确保上合组织峰会期间全区水利和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上合组织峰会结束。
整治范围和主要任务
整治范围
全区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渔业生产经营、管理场所及设施等。
主要内容
局属单位、各股室、各镇(街)水利站要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和“四个一律”要求,以在建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农村水电站、渔业生产经营和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对违法经营建设的,一律依法严厉打击、关闭取缔;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停产整顿并挂牌督办;对一般隐患要及时登记造册,落实整改责任和期限,及时整改完成。通过采取集中、突击检查等方式,全面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 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切实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按照立查立改的要求,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利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自查,并及时在系统上进行更新。
四、职责分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的要求,严格落实水利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
(一)局属单位、各股室。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
(二)各镇(街)水利站。按照本级监管全覆盖的原则,负责组织本区域内水利和渔业安全生产整治行动。
五、 工作要求
安全整治行动期间要严格信息报送,局属单位、各股室、各镇(街)水利站要于4月5日、5月5日、6月5日前,将开展安全整治行动的阶段性情况报区水利和渔业局建管股,报送内容为:主要做法、出动人员数、检查企业数、发现隐患数等,其中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单独做出说明。
文件文字版:
山水字〔2018〕36号关于印发《山亭区上合组织峰会期间水利和渔业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doc